公平并不意味着没有差别,而应当承认劳动的差别和由劳动差别带来的收入分配的差别。
对于下列国家,侧重维护收入来源地管辖权较为有利的国家是()。
下列国家或地区中,单一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有()。
关于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已知A国、B国均行使公民税收管辖权,C国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D国既行使公民税收管辖权又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Tom为A国公民(无双重国籍),2010年共取得以下4笔收入: ①从A国获得工资收入5万美元; ②从B国获得财产转让所得10万美元; ③从C国获得利息收入1万美元; ④从D国获得稿酬8万美元。 关于上述收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国家中,同时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的是()。
各国普遍承认不动产案件属于不动产所在地国家的专属管辖案件。
在注重收入来源国税收管辖权的同时兼顾了缔约国双方的利益,比较容易被发展中国家所接受,所以,发展中国家谈判和缔结双边税收协定时,较多地参照了()。
甲国居民孟先生在乙国取得了劳务报酬所得100000.元,利息所得20000元。已知甲国劳务报酬所得税率为20%,利息所得税率为10%;乙国劳务报酬所得税率为30%,利息所得税率为5%;甲、乙两国均实行居民管辖权兼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两国之间签订了税收抵免协定,并实行分项抵免限额法,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为()。
根据《UN范本》的规定,下列所得中由非居住国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但须通过协商限定征税的是()。
甲国居民李先生在乙国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00000元,利息所得20000元。已知甲国劳务报酬所得税率为20%,利息所得税率为10%;乙国劳务报酬所得税率为30%,利息所得税率为5%;甲、乙两国均实行居民管辖权兼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两国之间签订了税收抵免协定,并实际采用综合抵免限额法,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为()。
被继承人王某有4个女儿,分别为王飞、王润、王莉和王蓉。王飞与王润为继承遗产发生纠纷,王飞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王某的遗产。法院受理王飞的起诉后,王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该法院裁定予以驳回。王润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后来该案经一审法院判决,王润不服提出上诉,在审理中,二审法院发现一、二审驳回管辖权异议确有错误,且一审判决也有错误。问:若王莉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那么一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下列方法中,以承认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优先地位为前提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是()。
甲国居民李先生在乙国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00000元,利息所得20000元。已知甲国劳务报酬所得税率为20%,利息所得税率为10%;乙国劳务报酬所得税率为30%,利息所得税率为5%;甲、乙两国均实行居民管辖权兼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两国之间签订了税收抵免协定,并实行综合抵免限额法,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免税法以承认所得来源地国家行使地域管辖权征税的独立地位为突出特征,这意味着居住国政府承认来源国独占行使税收管辖权。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基本思路是居民国承认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优先地位,并采取一定措施消除双重征税。
OECD 《 范本》与联合国《范本》在划分征税权上的不同之处在于: OECD 《 范本》主张扩大居民管辖权并限制地域管辖权,联合国《范本》注重收入来源地管辖权。
不动产转让所得,由()对不动产利得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征税。
企业所得税采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的双重管辖权,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2.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______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______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______依照______的规定,或者按照______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这种管辖属于()
◑甲国实行地域管辖权,下列选项中是该国征税对象的有 ( ) 。◑A、来源于本国领土范围内的全部收益、所得和财产◑B、乙国居民来自于甲国的工资收入◑C、甲国居民来自于乙国的工资收入◑D、乙国某跨国公司来自于甲国的投资收入
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我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