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张某与李某提供了保证,张某、李某与甲公司约定,张某对4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李某对6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清偿借款,而李某并无代偿能力。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时间:2022-09-09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属于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的有()。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情况之一的,可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
时间:2022-09-08
下列关于期限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
下列选项中,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情况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其最高数额为主合同标的额的()。
下列事项中属于不可抗力的有()。
关于合同定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借款合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包括()条件。
速递公司以增加收发快递的车辆为借款用途向Q银行贷款100万元,后Q银行发现速递公司将该笔资金用来购买转运的风水石。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Q银行可以()。
时间:2022-09-07
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张某将自己的手机先后与甲、乙、丙三人签订了买卖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2016年5月4日,汇丰公司工作人员拟定了向天通公司购买按摩椅的要约函件,但未载明日期;5月5日交到当地邮局邮寄;5月6日邮局盖上当日邮戳寄出该函件;5月10日天通公司收到了汇丰公司的函件。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承诺期限自()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