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水膏在量油尺上应停留()s无脱落。
示油膏在量油尺上停留10s至20s的示值变化不超过()。
在对卧式罐内油高进行第一次测量时,用测空法量油找出油高的位置,如果将浸入油面的那一部份量油尺长度省略不计,抹试油膏应从本次找出油高的位置往尺砣方向抹一定距离。
量油尺由()、()、()、()等组成,正常情况下,检定周期最长不超过()。测实法测油高时两次读数允许误差不大于()。
用测深量油尺测粘性油品油高时,应停留()后提尺读数。
被测油品在量油尺上留下的界痕称为()
测量挥发性油品,若读数困难时,可以在量油尺上的液面读数附近涂上()。
示水膏在量油尺上停留5s至20s的示值变化不超过()mm。
将示油膏均匀的涂在尺上并浸入15-20℃的120#溶剂汽油中,其颜色发生变化的时间不应超过()。
用最小分度值1mm的量油尺测量油高,如分别以mm.cm.dm.m为单位表示油高测量值,应分别精确到()。
示水膏是在测量水高时,将其涂在检水尺上,可清晰显示出油水界面在()上的位置。
当用量油尺测量油品高度时,根据规定,量油尺测量油高的重复性误差为()
在容器上,测量油高或空距用的()都有适当的参照标记,并指明在检尺操作期间量油尺应保持的位置。
量油尺测量实际油高时,应测量两次,两次测量值应不大于(),取第一次测量值为实际油高值。
为了预防在油品计量时量油尺尺铊对底板的损蚀,目前新建油罐一般在量油孔的正下方铺设一块规格为()的钢板,它还可起到计量()的作用。
用最小分度值为1mm的量油尺测量油高,如分别以mm、cm、dm、m为单位表示油高测量值,应分别精确到()。
用测深量油尺测油罐油高时,如果第二次测量值与第一次测量值相差大于()mm时,应重新测量。
使用量油尺测量油高时核对油罐参照高度的目的是()。
测量挥发性油品时,若读数困难,可以在量油尺的液面读数附近涂上试油膏。
量油尺测量卧式油罐油高,读数时应()。
胭脂选用后,将其涂在适当部位可起到()的功效。
用测深量油尺测黏性油品油高时,应停留()后提尺读数。
示油膏在量油尺上停留10~20s的示值变化不超过()
参照高度为17m,测量低黏度油品底部水高时,选择检水尺或()的量油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