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生前曾与他的邻居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他的邻居尽了抚养义务,朱某还在他去世前10天留下一份遗嘱。朱某去世后,他的女儿从远方赶回来,要求继承遗产。下列有关失某遗产继承说法不正确的有哪些? ()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
李某有二男一女三个儿子,某日李某和他的大女儿李丽一同乘车去云南旅游,在旅游途中发生车祸,李某和他的大女儿一起遇难死亡。李丽死活留有两个儿子。李某留有10万元的遗产。李某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按法定继承开始遗产分割。试问:李丽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有,应该如何继承?()
田某死后留下五间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存款的遗产。田某生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故,留下一子一女。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事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田某的上述亲属中哪个人不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
朱某生前曾与他的邻居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他的邻居尽了扶养义务,朱某还在他去世前10天留下一份遗嘱。朱某去世后,他的女儿从远方赶回来,要求继承遗产。下列有关朱某遗产继承的说法正确的是()。
在分割被继承人遗产时,应区分共有财产与遗产的范围。()
张宁去世后,他的子女继承了张宁的遗产。在《继承法》上,张宁的地位称为()。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符合转继承制度的是( )。
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金钱债务是否应当纳入遗产范围?()
李某有二男一女三个孩子,某日李某和他的大女儿李丽一同乘车去云南旅游,在旅游途中发生车祸,李某和他的大女儿一起遇难死亡。李丽死后留有两个儿子。李某留有10万元的遗产。李某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按法定继承开始遗产分割。那么李丽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有,应该如何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据此,下列行为中的哪一项属于转继承( )
王先生由于车祸死亡,生前并没有立遗嘱,请问他的遗产应当按照()方式继承。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
董某死后留下五间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元存款的遗产。董某生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逝,留下一子一女。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失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董某的上述亲属中哪些人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
遗产已经被分割而被继承人的债务尚未清偿的,如果有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应当首先由()所得遗产清偿债务。
朱某生前曾与他的邻居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他的邻居尽了扶养义务,朱某还在他去世前10天留下一份遗嘱。朱某去世后,他的女儿从远方赶回来,要求继承遗产。下列有关朱某遗产继承的说法正确的是()
天启皇帝死后让他的儿子朱由检继承皇位
共用题干瑞典公民特布雷斯在法国设立住所,他于1987年去世时留下一份遗嘱。根据这份遗嘱,他的全部财产包括他在美国的财产,归其养子继承。根据法国冲突法及法国与瑞典订立的条约,特布雷斯的遗产应按死者的本国法即瑞典法解决。瑞典法规定,被继承人子女享有全部遗产90%的应继承份额。原告即死者的独生子,就死者的遗产到瑞典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承认他的应继承份额。瑞典法院满足了他的诉讼请求。而后,他将瑞典法院的
被继承人死后,他的遗产已按继承顺序分割,但他的生前所欠债务由()清偿。
朱某生前曾与他的邻居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他的邻居尽了抚养义务,朱某还在他去世前10天留下一份遗嘱。朱某去世后,他的女儿从远方赶回来,要求继承遗产。下列有关朱某遗产继承说法不正确的有哪些?()
1972年1月,陈立志与郑春梅离婚,经协商,由郑春梅抚养年满4岁的小儿子陈小军。1973年郑春梅再婚,陈小军同母亲与继父共同生活,其与继父的感情较好。同年5月,陈立志也再婚,婚后生了两个孩子,儿子叫陈鹏飞,女儿陈艳玲。陈小军长大成人后,不仅赡养了继父和生母郑春梅,还经常看望生父陈立志,父子感情较深。1991年陈小军的继父在车祸中丧生,由他和母亲郑春梅共同继承了全部遗产。1992年春陈立志因病医治无效去世。生病期间,陈小军、陈鹏飞,陈艳玲都对父亲陈立志进行了精心照顾。陈立志死后留下遗产42000元,由于没有留下遗嘱,被陈鹏飞和陈艳玲平分了。陈小军也要求参与继承,因为他毕竟也是陈家的人。陈鹏飞兄妹则认为陈小军已随其母改嫁,并且也继承了继父的遗产,因而无权继承生父陈立志的遗产。陈小军不服,就起诉到法院,要求依法保护他的继承权。
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尚未实际接受遗产之前死亡的,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的行为是()。
三国时,刘备死后,他的儿子刘禅虽然无能,但仍然继承了帝位。依据行政组织理论,刘禅继位的权威基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