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营改增”试点办法,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者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者劳务放弃免税权。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2013年5月应税项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0万元,适用税率17%,免税项目取得销售额1000万元;当月购进用于应税项目的材料支付价款700万元,适用税率17%,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材料支付价款400万元;当月购进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共用的自来水支付价款10万元、进项税额0.6万元,购进共用的电力支付价款8万元,进项税额无法在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之间准确划分;当月购进项目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当月通过认证并抵扣。2013年5月该企业应纳增值税()万元。
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
《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中所称“完全在境外消费”,是指()。
按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优先适用零税率。
营改增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免税优惠。
增值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含减、免税销售额、提供境外服务销售额以及按规定已从销售额中差额扣除的部分。
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可以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零税率后,()内不得再申请适用零税率。
领队在境外购物服务中应告诉客人货币兑换率和海关允许免税携带出入境的数量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免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免,依照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一定期间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该期间是()。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适用于出口只免税不退税的货物有( )。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存在()情况的,其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服务,一律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根据《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不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如果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的,生效日期是()。
出口企业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服务,下列出口企业存在相关情况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该情况包括()。
下列适用增值税免税不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有()
纳税人销售货物、销售应税劳务或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有关规定缴外纳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权,放弃免税、减税后,法定期限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该法定期限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