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批准外,一般不得超过()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
低压临时用电每次申请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0天。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对()、()、()等非永久性用电,可供给临时电源。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
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
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
同一工程临时用电期限,不得超过(),超过者应事先办理延期使用手续。
临时供电期限一般不得超过()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
临时建设应当办理批准手续,临时建设期限由各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低压临时用电每次申请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5天,若需延长应办理延期手续。同一低压临时用电作业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临时供电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
对基建工地用电可供给临时电源。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1年。 ()
《供电营业规则》第十二条规定: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15天,要有临时接线装置审批手续。
临时用电线路使用期限二般不超过(),如因故超过期限,应办理延期申请手续。
低压临时用电每次申请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5天。
对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非永久性用电可供给临时电源。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
办理国际应收账款池融资业务的应收账款,付款期限不超过150天,且应收账款质押日期距到期日不得少于15天。
党纪处分决定执行有关事项,在特殊情况下,经作出处分决定的党委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临时用电期限除经用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
临时号牌有效期一般为15天,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根据《承德银行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存单质押贷款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办理展期。如有特殊情况,须按审批流程上报总行,经总行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每笔贷款只限展期一次且展期后累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
党纪处分特殊情况下,经()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有效期限为2年的临时存款账户期满后,单位仍有特殊需要,由客户出具相关公函说明情况并办理展期手续后,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