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批准外,一般不得超过()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对()、()、()等非永久性用电,可供给临时电源。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
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公司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个月。
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
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
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临时供电期限一般不得超过()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
临时用电的电力用户应与供电企业以合同方式约定临时用电期限,并预交相应容量的临时接电费用。临时用电期限一般不超过().
所有临时用电户,用电期限均不得超过六个月。
供电企业对已受理的高压双电源用户申请用电,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书面通知用户。()
临时供电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
对基建工地用电可供给临时电源。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1年。 ()
用户办理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超过9个月,逾期不办理手续的,终止供电。
《供电营业规则》第十二条规定: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
临时用电期限除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
供电企业向用电期限短暂或非永久性用电实施临时供电时,临时供电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对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非永久性用电可供给临时电源。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
临时用电的电力用户应与供电企业以合同方式约定临时用电期限并预交相应容量的临时接电费用,如确需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的,临时接电费不退。
临时供电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临时用电期限除经用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
短期使用(一般不超过6个月)且不直按照电气安装规程安装的用电线路为临时用电线路,利用临时用电线路供电的临时用电作业应实施作业许可管理()
用户临时用电超过合同约定期限未办理终止用电手续,在供电企业通知期限内仍未办理的,供电企业可终止供电()
对于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非永久性用电,可供给(),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