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2014年12月委托长江公司(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低于受托方计税基础)。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2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万元(不含增值税),长江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3万元,该批应税消费品已经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假定甲、乙公司均适用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10%,则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时,其入账成本为()万元。
一般纳税人委托其他单位加工材料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其发生的下列支出中,不应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的是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2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000元(不合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人库,将直接用于销售。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l7%。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元。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2014年12月委托乙加工厂(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计划收回后用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不高于受托方计税基础)。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2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000元(不含增值税),加工完成的应税消费品已验收入库,乙加工厂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则该委托加工物资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
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0元。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同类物资在B公司目前的销售价格为70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假设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人账价值是( )元。
一般纳税人委托其他单位加工材料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其发生的下列支出中,不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是()。
-般纳税人委托其他单位加工材料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其发生的下列支出中,不应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的是()。
企业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应交消费税产品,其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乙公司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B7%。甲公司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将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则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万元。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他单位加工材料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其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有()。
委托加工物资应负担的消费税,凡加工材料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应负担的消费税,凡属于加工材料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最终销售的价格与受托方确定的计税价格一致),不应将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加工材料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其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有()。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委托其他单位加工材料收回后直接销售的,其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有()。
3.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6%。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商品,该商品属于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0000元,支付不含税商品加工费50000元,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为10000元,甲公司收回该批商品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则该批商品加工完毕入库时的实际成本为( )。
22、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其实际成本包括()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一般应包括()。
甲公司和黄河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2014年12月委托黄河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10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20万元(不含增值税),黄河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0万元,该批应税消费品已经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则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时,其入账成本为()万元
【多选题】一般纳税人委托其他单位加工材料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其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有()。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生产加工应税消费品,其实际成本的构成包括()。
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加工材料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其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应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的有()。
小规模纳税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加工材料收回后用于直接对外出售的,其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应计人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有()。
凡属加工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加工物资,其加工物资所应负担的消费税应计入加工物资成本。()A
新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和购买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0年1月1日,委托西颐公司加工一批产品,并准备将该批产品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新华公司发出的原材料实际成本为300万元,至2020年6月30日,加工完成,西颐公司将加工后的商品交还新华公司。新华公司根据西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西颐公司支付加工费50万元、增值税税额6.5万元,另支付消费税税额35万元。新华公司为收回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