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蓄电池从出厂之日起到安装后的()时间超过六个月时,应采取充电措施。
防酸式蓄电池搁置不用时间超过()个月应进行充电。
密封电池在经过()个月搁置不用时,需进行充电。
阀控铅蓄电池组全闲置时间超过()时间应进行均衡充电。
长期搁置不用的矿灯电池应每月进行一次均衡充电。酸性矿灯按日常充电方法连续充电48小时;碱性矿灯按过充电制充电。
阀控铅蓄电池组全浮充时间超过()时间应进行均衡充电。
蓄电池组充电搁置未使用时,每周要补充充电一次。
密封电池组搁置不用时间超过1个月应进行充电。
防酸式电池搁置不用时间超过()个月应进行充电。
蓄电池初充电后应接着进行初放电,搁置时间最多不超过()小时.
当蓄电池放电后,搁置了1~2昼夜而没有进行及时充电,此时应进行过充电。
备用搁置的阀控蓄电池需要进行补充充电吗?
搁置不用时间超过(),密封蓄电池组应进行充电。
蓄电池的初充电过程应()进行,不宜()停顿,若需()。其时间不得超过()。
若蓄电池储存期超过()个月则应运用恒压恨流法进行均衡充电
搁置不用时间超过三个月和浮充运行达()的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需进行均衡充电。
电池放电后不要搁置超过()小时,应及时充电。
()电池放完电后必须及时充电,切忌长期搁置,否则要引起极板硫酸化。
密封电池组搁置不用时间超过()个月应进行充电。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组在搁置超过()时应进行充电。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组在搁置超过时应进行充电()
蓄电池放电后,应在不超过24小时的时间内进行充电。()
备用搁置的阀控式蓄电池,每个月进行一次补充充电()
密封电池组搁置不用时间超过三个月,应进行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