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时,应按人民银行现金管理规定和支票结算要求认真审查支取凭证是否合法、有效;支取凭证上的()项不得涂改。
对公现金存款业务,受理柜员审核无误后选择“9981金融业务预判处理”交易,按照“现金存款凭证”的事项录入(业务类型选择(),借贷标志选择(),提交成功后,插入单联“内部通用凭证”打印预判流水号。
柜员在办理收、付款业务时对提交的付款凭证应按“受理-()”的程序办理。
收到客户交存的现金和现金收款凭证后,柜员办理业务的操作程序包括()。
验资类银行询证函回函办理时,受理岗可依据申请人提交的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始凭证修改账户明细中()等栏位信息,其余栏位信息不得修改
柜员对客户提交的取款凭证,应审核取款凭证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规定,是否经有关人员审批,企业预留印鉴核对无误后,按照“先记账,后付款”的原则办理业务。
按支付结算业务中对银行汇票业务流程的规定,我社受理现金汇票付款时,所需客户提交的材料不包括()。
部分抵现当现金取款凭证金额大于现金存款凭条金额时,系统按差额进入收款配款画面,柜员按付款操作程序进行配款、支付,其他操作参照现金付款业务。
付款行收到收款行寄来的托收凭证()联及有关债务证明。应按以下内容进行审核:托收凭证是否应由本单位受理;必须记载事项是否清晰、齐全;托收凭证与所附债务证明的内容是否一致;收款行签章是否清晰;如果提交的债务证明是商业承兑汇票时,票据是否真实等。
业务清讫章用于所有机构,网点办理本外币现金、转账业务时,加盖在()、现金进账单、现金支票及现金收付款其他凭证,表内、表外转账票据、凭证及回单等,该印章按柜员进行配置,通过编号进行区分
办理结汇业务时,柜员受理客户提交的结汇有关凭证,经审核无误后通过()交易进行录入
“实时通”凭证选择“现金支票功能”或“转账支票功能”的,付款人签发后凭证左联自行撕下作存根联。凭证提示付款期限自签发日起10日(节假日顺延),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银行不予受理。()
现金收付款应凭合法、有效的凭证办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付款人在“实时通”凭证上选择“现金支票功能”并填写有关信息后,持票人可持“实时通”凭证在我行全辖任一办理对公业务的营业网点办理提取现金业务。()
柜面操作人员在受理非开户单位财务人员提交的各种大额支付凭证(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信汇凭证、电汇凭证、业务委托书及其他支付凭证)时,要按照“谁接单,谁联系”的原则,与付款单位进行电话联系确认,对于电话联系核实确认的结果要在《大额支付联系确认登记簿》中详细记录。
营业柜台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对提交的付款凭证应按()的程序办理。
受理现金管理系统网内转账付款业务,确认柜员对客户提交的支付凭证必须审核()。
柜员受理客户缴存的现金和缴款凭证后,在客户视线范围内,按下列操作程序办理()
柜员受理客户交存的现金和现金收款凭证后,操作程序包括:().
现金收、付款遵循:先收款后记账,先记账后付款,抵现业务先进行现金收、付记账轧差后办理现金实物收付,现金收付按券别操作。
代理网点受理客户提交支付凭证办理通兑业务时,除核验支付密码正确外,还应审核支付凭证上预留银行印鉴要式上一致、凭证要素无误后方可办理付款。()
出纳直接收款的程序为受理收款业务、审核现金来源、当面清点现金、开具收款凭据、编制记账凭证、据审核后的记账凭证登记现金出纳账。()
现金付款应审查付款凭证要素,审查无误记账后按凭证金额配款,当面点交()
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时,应按人民银行现金管理规定和支票结算要求认真审查支取凭证是否合法、有效;支取凭证上的哪些项目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