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包括()实际发生的、合理的费用,属于工资性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纳税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项目中,不超过规定比例的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的是()。
依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损失的,若企业当年实际提取的坏帐准备金小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提取限额,则按实际提取数税前扣除,其差额部分,在以后年度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和标准的相关规定,非保险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计算限额。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6年12月31日因职工教育经费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0万元,2017年度,甲公司实际发生工资薪金支出为8000万元,本期全部发放,发生职工教育经费180万元。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按实际发放金额在税前列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甲公司2017年12月31日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外商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中,准予据实扣除的项目有()。
下列费用中,应当作为销售费用核算,但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得扣除或按规定的标准和限额在税前扣除的有()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15年12月31日因职工教育经费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0万元,2×16年度,甲公司实际发生工资薪金支出为8000万元,本期全部发放,发生职工教育经费180万元。税法规定,丁-资薪金按实际发放金额在税前列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甲公司2×16年12月31日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项目是()。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的限额标准扣除的项目有()。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税前扣除项目中实行限额扣除的是()。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13年12月31日因职工教育经费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万元,2×14年度,甲公司计提工资薪金4800万元,实际发放40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90万元。税法规定,工资按实际发放金额在税前列支,超过部分应于实际发生时进行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实际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甲公司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项目中不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是( )。
下列费用中,应当作为销售费用核算,但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得扣除或按规定的标准和限额在税前扣除的有()。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项目中不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是()。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捐赠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按利润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限额扣除的是()。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4年12月31日因职工教育经费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万元,2015年度,甲公司工资薪金总额为4000万元,本期全部发放,发生职工教育经费80万元。税法规定,工资按实际发放金额在税前列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甲公司2015年12月31日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下列项目中,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按规定扣除的有()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3年12月31日因职工教育经费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万元,2014年度,甲公司工资薪金总额为40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90万元。税法规定,工资按实际发放金额在税前列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甲公司2014年12月31日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用于中国境内的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支出()。A.准予税前全额扣除B.准予税前
2013年,甲企业由于项目投资需要向银行借款3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为5%;同期向丙企业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利率为6.5%,则甲企业2013年利息支出准予税前扣除的金额为()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13年12月31日因职工教育经费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万元,2×14年度,甲公司计提工资薪金4800万元,实际发放40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90万元。税法规定,工资按实际发放金额在税前列支,超过部分应于实际发生时进行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实际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