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中,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并划定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什么保护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流域水质的义务;有权对污染流域水质的行为向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举报,有权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等,明确受理范围和职责。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违法建设举报奖励制度。查处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
根据《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汉江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汉江水体藻类的监测和水华预警、预报;发现异常的,及时()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同级人民政府。
根据《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的规定,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锦江流域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会同() 划定行政区域出入境断面,分解落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水质控制目标。
对已经列入保护名录的革命遗址遗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并建立文物保护员制度。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严控()、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不断改善汉江流域水环境质量。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控制单元内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保证监测断面水质达到规定的控制指标。
根据《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省和汉江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的有:()。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相互支持的康复服务体系,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生活技能、社交技能训练和看护照料等工作。
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采取听取()等形式,对延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延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合理规划工业和城乡建设布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格禁止新建()项目,限制、淘汰污染水环境的落后产能,防治水环境污染,统筹推进流域水生态治理。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的原则,引导规范大水面生态渔业、包装饮用水、亲水旅游、水电能源、汉江航运等涉水产业发展,合理利用汉江流域水资源,促进绿色循环产业发展。
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汉江流域水质保护事业()。
县(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汉江流域湿地保护规划要求,对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重要湿地等采取措施,()湿地生态功能。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在汉江流域水质保护工作中做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规定,湘江流域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关闭非法设立或者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根据《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建立不文明行为举报、投诉、查处机制,逐步建立各具特色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逐步改善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
按照《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规定,下列哪个不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的信息()。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资金、人才、场所等方面支持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辖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管理机制。()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与生产生活安全等要求,建立涵盖生产、流通等领域的各类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