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的辐射防护大纲的辐射安全设计应包括()。
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应进行工作人员()监测。
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要建立辐射防护组织机构,对设施的()期间的辐射防护进行全面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的辐射防护要遵循()基本原则。
所有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在()期间,都要制订一个完善的辐射防护大纲。
核燃料加工、处理设置的辐射防护大纲中辐射安全设计包括()
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的辐射防护操作放射性物料的厂房应设有全面排风系统,不同的操作场所根据不同的污染状况保持一定的(),以保证气流从放射性污染水平低的区域流向污染水平高的区域。
核电的发展带动了整个核燃料循环链的发展,这些核设施包括()的运行,已经导致放射性物质向环境释放并使人们受到辐射照射。
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的放射性工作场所要分为()。
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应在操作UF6物料的设备间设有事故排风,或在频繁操作的部位设有()系统。
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必须设置专门的机构进行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监测。剂量监测应主要考虑()方面。
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放射性工作场所应对()进行监测。
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对()应有足够的防火防爆器材,摆放要得当。
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在易产生()的部位应设置局部排风系统。
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的辐射防护大纲应包括()等主要内容。
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在正常运行、检修,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期间,要采取合理、有效的辐射防护措施,以保证工作人员所受到的剂量照射低于()规定的剂量限值。
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的辐射防护大纲基本要求是()。
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为防止UF6泄露对工艺操作系统采取的安全措施包括()。
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应在操作现场配备(),以便在发生UF6泄漏时,保护操作人员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以防事态扩大。
为了防止“红油”爆炸,对乏燃料后处理厂蒸发单元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包括正常操作时,蒸发器内部温度应严格限制在()℃以下。
为了防止“红油”爆炸,对乏燃料后处理厂蒸发单元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包括()。
IAEA提出的基本安全原则原则五:防护的最优化要求对于带来辐射危险的设施和活动所采用的安全措施,如果在设施或活动的整个寿期内,在对其使用无不当限制的情况下,提供了合理可行的(),则可以认为这些安全措施实现了最优化。
为了防止“红油”爆炸,对乏燃料后处理厂蒸发单元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包括限制送入蒸发器的水溶液中的()含量。
为了保护人类和环境免予辐射危险,并确保有辐射危险的设施和活动的安全,安全原则为提出具体要求和应采取措施提供了基础。这些设施和活动特别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