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载重线篇规定核定的最小干舷与稳性、强度所决定的干舷不一致时,应取()勘划载重线。
某设计单位2006年2月将一艘敞口船图纸送审。此船基本数据如下:船长50m,船宽10m,型深3.0m,计算型深3.01m,A级航区,吃水2.48m,首尾舷弧均大于标准舷弧,无升高甲板。审查干舷计算书时验船师发现,基本干舷F0=550mm,f1=0,f2=-26mm,f3=0,干舷F=F0+f1+f2+f3=524mm实取干舷F=530mm,与结构强度、稳性决定干舷一致,验船师要求设计单位重新计算,为何?
某船型深为4.00m,满载吃水为3.00m,干舷甲板边板厚度为8mm,平板龙骨厚10mm,验船师在载重线和水尺勘划检查时发现载重线与其满载吃水在同一水平线上,船厂勘划的载重线和水尺是否有误?为什么?()
木材船的热带木材干舷等于夏季木材干舷减去()吃水的1/48。
甲板线系指长为300mm、宽为25mm的水平线,该线勘划于船中的左、右舷,其上边缘一般应经过干舷甲板的下表面向外延伸与船壳板外表面的交点。()
如按载重线篇规定核定的干舷与强度、完整稳性及破舱稳性所决定的干舷不一致时,应取什么值勘划载重线?()
一艘船长为50.0米的内河A级航区干货船,其最小形状干舷为600mm,稳性干舷为608mm,结构干舷为550mm,则应取()勘划载重线。
验船师在对某船进行吨位丈量时,发现总吨位超出设计图纸计算值。船东提出减小总吨位的船舶改装方案,把露天干舷甲板上舱口围板高度由700mm降低到500mm。 请分析上述减吨方案是否满足法规要求。
如核定的船舶最小干舷与稳性、强度所决定的干舷不一致时,应取下述其中的()勘划载重线。
船舶载重线是按载重线规定核定的最小干舷勘划的。
一艘4700总吨的沿海航行作业的工程船,其最小干舷为1200mm,其核定的夏季干舷为2714mm,夏季淡水干舷为2631mm,热带干舷为2639mm,热带淡水干舷为2556mm。该船仅勘划了淡水载重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一艘4700总吨的沿海航行作业的工程船,其最小干舷为1200mm,其核定的夏季干舷为2714mm,夏季淡水干舷为2631mm,热带干舷为2639mm,热带淡水干舷为2556mm。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一艘杂货船的建造基本完成,停泊在船厂的舾装码头进行载重线标志的勘划。但是由于船体建造的误差,载重线标志的“夏季干舷”(summer freeboard)标志线比11.2米的结构吃水(Scantling draught)低了4毫米。请问在这种情况下,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关于甲板线的描述,下述正确的是() Ⅰ.勘划于首尾两侧; Ⅱ.勘划于船中处两侧; Ⅲ.其上边缘一般应经过干舷甲板上表面向外延伸与船壳板外表面之交点; Ⅳ.其下边缘一般应经过干舷甲板上表面向外延伸与船壳板外表面之点。
如果核定的船舶最小干舷与稳性、强度所决定的干舷不一致时,应取其中()勘划载重线。
热带干舷是从夏季干舷中减去夏季吃水的1/48。那么淡水干舷如何计算?
某国际航线货轮的夏季最小干舷是5000mm,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船体颜色标识和水尺勘划暂行规定》要求在进行船舶初次检验时应核定干舷,并检查船舶的下列哪些项目?()
海上航行船舶如船舶所核定的干舷比最小干舷为大,因而其载重线是勘划在相当或低于根据本篇所核定的最小干舷相应的夏季载重线位置时,可仅勘划淡水载重线。
载重量系指船舶在比重为1.025的海水中,相应于所勘划的热带干舷载重水线排水量与该船空船排水量之差,以吨计。
某船舶在安检时发现,船舶证书中记载,该船计算型深4.388米,满载吃水3.8米,夏季干舷(从甲板线量起的干舷)为588mm,甲板线标志在离主甲板上缘330mm处,实船甲板线标志位置与证书相符。故安检员认为证书有误,请问你认为他的判断是否准确,如何处理?()
验船师在对某船进行载重线检验时,发现其载重线标志的位置有改动,与载重线证书不符,造成实际干舷值有误。验船师在查阅相关资料后,认为确实是船上载重线勘划不符合批准图纸的要求,但船方认为原有的干舷计算并不合理。对此,你认为验船师和验船机构可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某国内航线货轮的夏季最小干舷是5000mm,海事官员在码头巡查,对该轮是否超载进行查验,以下查验夏季最小干舷正确的方法是()
设船舶的型吃水为ds,实际吃水为d,型深为D,干舷甲板厚度为δ,则船舶的夏季干舷高度F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