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涉及信用卡()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量较大”。
具有()情形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 )。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下列有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两高院司法解释》,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下列()罪名适用于《刑法》第一百零六条所规定的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从重处罚的情形。
网络信息安全知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下列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终版38、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用户信息泄露,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