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北京海淀区的甲公司与位于朝阳区的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乙承建甲公司位于西城区的新办公楼,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新办公楼施工过程中,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工程增加工作量、工程进度款等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在交涉过程中通过电子邮件约定将争议提交某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其后甲公司考虑到多种因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解除合同。假设本案起诉前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争议,可以通过何种途径加以解决?
由于当事人疏忽,合同的部分履行费用负担约定不明确,事后又未能达成补充协议,则该部分费用应由()。
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有行为过错,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此类情形包括()。
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有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包括()。
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为合同履行地。
由于当事人疏忽,合同的部分履行负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能达成补充协议,则该部分费用应由()。
()要求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即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做出是否缔约以及缔约条件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
缔约过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及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做出是否缔约以及缔约条件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包括()。
如果在缔约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未约定支付货币的地点,事后双方也未就合同履行的地点达成一致的,应该()。
如果货运合同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关于运费支付的说法,正确的是()。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甲向乙购买一台大型设备,由于疏忽在合同中未约定检验期。设备运回后,甲即组织人员进行检验,未发现质量有问题。于是投入使用。至第三年,设备出现故障,经反复查找,发现设备关键部位有质量瑕疵。按照该设备的说明书,其质量保证期为5年。下列判断中哪些是错误的?()
购销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为合同履行地。
当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且未达成补充协议时,可采取的方式是()。
所谓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当事人因对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原因而遭受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约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所承担的民事责任。
第348题:如果货运合同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关于运费支付的说法,正确的是()。
所谓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当事人因对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 )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原因而遭受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约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及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做出是否缔约一级缔约条件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手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由于资金不到位,使乙方多次催要工程进度款,都没有得到支付,为此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最终同意。此时合同虽然终止,但是合同中约定的()条款仍然有效。
由于当事人疏忽,合同的部分履行费用负担约定不明确,事后又未能达成补充协议,则该部分费用应由(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完成某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签订了施工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该施工合同对工程质量约定不明确,致使双方当事人产生争议。试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答以下问题:
由于当事人疏忽,合同中未约定支付货币地点,事后双方又没有就履行地点达成一致意见,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