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违规行为触及多个合规风险点,按照()原则对照()级别的风险点积分标准进行积分。
对员工违规行为的处理种类有:违规积分、取消行内专业资格、()和行政处分。
根据徽商银行信用卡业务条线违规积分管理制度,信用卡业务人员一个积分周期内累计积分达()分,该信用卡业务人员当年度不参加全行组织的各类个人评优活动。
根据徽商银行信用卡业务条线违规积分管理制度,总行检查发现分行、支行信用卡业务人员一般违规行为的,按照应计分值的()%进行积分。
根据徽商银行信用卡业务条线违规积分管理制度,分行检查发现信用卡业务人员一般违规行为的,按照应计分值的()%进行积分。
根据徽商银行信用卡业务条线违规积分管理制度,信用卡业务员工违规积分周期为()。每个积分周期,信用卡业务员工违规积分从零起算。
根据徽商银行信用卡业务条线违规积分管理规定,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应根据不同发现渠道,分别予以积分,积分标准包括()
商业银行员工合规评价违规积分标准的级别按照违规行为的风险级别分为1至5级,其中第2级和第4级依次对应为()。
某一违规问题,依据《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应给予问题责任人纪律处分,但整改责任单位仅对责任人进行积分处理,按照“三个到位”的认定标准,该问题整改属于()。
根据徽商银行信用卡业务条线违规积分管理制度,应对主要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给予积分,但被积分的责任人不应超过()人。
根据徽商银行信用卡业务条线违规积分管理制度,直接管辖机构检查发现信用卡业务人员一般违规行为的,按照应计分值的()%进行积分。
根据徽商银行信用卡业务条线违规积分管理规定,一般违规行为应按照影响程度、风险级别、主观因素等分为不同等级分别计分()
根据徽商银行信用卡业务条线违规积分管理制度,在一个积分周期内,单个网点或部门所有信用卡业务人员累计积分合计达()分,该网点或部门不参加当年度全行组织的信用卡业务评优活动。
根据徽商银行信用卡业务条线违规积分管理制度,一次发现信用卡业务人员数个违规行为,应分别进行积分后累计计算,但是最高不超过()分。
根据徽商银行信用卡业务条线违规积分管理制度,外部渠道(外部检查、审计及客户投诉、媒体报道等)发现信用卡业务人员一般违规行为的,按照应计分值的()%进行积分。
根据徽商银行信用卡业务条线违规积分管理制度,在一个积分周期内,信用卡业务人员的违规积分累计到达()分的,给予离岗培训处理。
根据徽商银行信用卡业务条线违规积分管理制度,在一个积分周期内,信用卡业务人员的违规积分累计达到()分的,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根据徽商银行信用卡业务条线违规积分管理制度,同一积分周期内,一个一般违规行为已被积分处理后(不包括自查),再次发生同类型一般违规行为的,应按照积分的()倍进行积分。
按照《徽商银行信用卡业务条线违规积分实施细则》规定,同一积分周期内,一个一般违规行为已被积分处理后(不包括自查),再次发生同类型一般违规行为的,应按照积分的()倍进行处理。
对各机构新入行员工、转岗员工,在其正式到岗3个月内发生的非主观故意的违规行为产生的专业类违规积分,在员工积分应用时,可以不计入累计积分。()
根据员工轻度违规行为积分标准,未严格执行现金、钥匙、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登记、保管和交接制度的,积()分
专业类违规积分标准设置1-4级四个风险级别,分别对应()、()、()、()分。
根据2020年版违规积分管理办法,违规积分管理是指对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和本行规章制度的行为,按照规定标准对有关违规责任人实行积分,对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员工在()、()、()等方面予以限制的管理方式。
员工发生轻微违规行为的,应严格按照本细则规定进行积分,可以根据情况适当降低积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