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符合长大下坡道条件的岔线或实际坡度超过10‰的岔线进行调车作业时,《行规》规定()。
《行规》规定:施工作业时,车站办理经由停用联锁区段的非正常接发列车前,电务人员应将施工道岔的()断开,并报告车站。
调车作业经由()以上坡度的线路时,3辆及以下不需要连结软管,4辆及其以上应连结车列的三分之一软管。
在超过2.5‰坡度的线路上调车时,()辆及以上必须连结软管的数量应纳入《站细》。
调车作业经由()以上坡度的线路时,应连结车列的全部软管。
采用窄轨人力推车方式,线路坡度5‰以下时,应遵守前后两车的间距应不小于()m的规定。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线路坡度超过(),长度为5km及以上时,该线属于长大坡道。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线路坡度超过(),长度为8km及以上时,该线路属于长大坡道。
调车作业经由()以上坡度的线路时,应连结车列的二分之一软管。
转场及在超过2.5‟坡度的线路上调车是,10辆及以下是否需要连结制动软管及连结制动软管的数量,11辆及以上必须连结制动软管的数量,由()根据具体情况,共同确定,并纳入《站细》。
单机挂车的补充规定,线路坡度超过12‰的区段,单机挂车不得超过5辆《行规》第35条()
货物列车在平均坡度超过2.5‰的线路上开车时,列尾装置良好的通过()确认列车制动主管贯通后开车;无列尾装置或列尾装置故障时,确认列车制动主管贯通后开车。列车运行途中司机进行贯通试验,试验时机和地点由机务段确定。(应知应会《行规》第104条)
中间站在坡度超过1‰线路上进行调车作业时须全部接通软管()《行规》第57条
《行规》第56条规定:专用线、段管线取送车辆牵引运行,走行线运行距离在2km及其以上(具体线路在《站细》内规定)时,尾部可不派人值乘,但连挂的车辆必须全部接通软管,尾部软管不需要吊起()
《行规》规定,同一线路两端同时进行调车作业时应遵守()
线路坡度为2.5‰以上不超过3.5‰的顺向坡度时,须拧紧车辆下坡端连续不少于()辆车辆的人力制动机,并在车辆下坡端以铁鞋牢靠固定,尽头式线路尽头端为上坡方向时,并须拧紧尽头端车辆的人力制动机或以铁鞋牢靠固定
线路坡度为1.5‰以上不超过2.5‰的顺向坡度时(向某一方向连续下坡,下同),须拧紧两端车辆的人力制动机,()以铁鞋牢靠固定
转场或在超过2.5‰坡度的线路上调车时,10辆及一下是否需连接软管及软管的数量,由车站和()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纳入站细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线路坡度超过(),长度为2km/h及以上时,该线路属于长大坡道
线路有效长内坡度为“顺向坡度”(即向某一方向连续下坡),坡度在1.5‰及以上不超过2.5‰时()
《行规》规定,分离后的车辆(车列)停留在坡度超过的线路上向下坡道方向挂车时,本列不准再行连挂,必须请求救援。XG133()
转场及在超过2.5‟坡度的线路上调车时,十辆及以下是否需要连结风管及连结风管的数量,十一辆及以上必须连结风管的数量,由()根据具体情况,共同确定,并纳入《站细》。
《行规》规定:在中间站保留列车时,集团公司调度所和中间站要认真核实保留列车停留线路的实际坡度,线路坡度()及以上的不准停留保留列车
中间站在坡度超过2.5‰线路上进行调车作业时须全部接通软管。《行规》第5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