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时间从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也不得安排其在正常劳动时间以外延长劳动时间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对哺乳未满()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非煤矿山企业可以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地下矿山劳动强度比较低的工作,但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矿山现场作业。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的女职工从事对体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重体力劳动、不良的体位、接触化学毒物、物理危害等情况对孕妇健康有影响。因此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对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应给予双倍补助。
用人单位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的,责令限期治理,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和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依据《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哺乳未满()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依据《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对怀孕()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每日安排一小时以上工间休息;有劳动定额的,减轻相应的劳动量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不得安排孕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但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和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