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将500kV~750kV输电线路(含大跨越)的气象条件设计重现期定为()年,110kV~330kV输电线路(含大跨越)的气象条件设计重现期定为()年。
根据《架空送电线路大跨越工程勘测技术规程》(DL/T5049-2006),对于枢纽送电工程大跨越、500kV以上大跨越及缺乏经验地区的大跨越塔基,应通过综合试桩确定,试验数量每个场地不少于()根。
送电线路大跨越的导线、地线振动测量周期为()。
送电线跨越通航河流时,导线避雷线()有接头。
送电线路跨越Ⅰ、Ⅱ级通航河流时,导线、地线()有接头。
750kV输电线路,在跨越通航河流时,导线或避雷线至5年一遇洪水位的最小垂直距离为()m。
110kV送电线路导、地线各相间弛度相对误差应不大于()mm。
送电线路跨越Ⅰ、Ⅱ级通航河流时,导线避雷线()有接头。
220KV线路跨越通航河流最高水位最高船桅杆顶的距离不得小于()米。
跨越通航河流时,大跨越的相间弧垂允许偏差为()。
对于直线型重要交叉跨越塔,包括跨越110kV及以上线路、铁路和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一、二级通航河流等,应采用()结构,且宜采用()。
架空送电线路架设于大高差、大跨越以及其他特殊地形的山丘地带,导地线驰度大于塔高时,其观测档的驰度应采用()进行观测。
导地线紧线,紧线弧垂其允许偏差,跨越通航河流的大跨越档弧垂最大允许偏差不应大于为()。
110kV送电线路导、地线各相间弧垂相对误差应不大于()mm。
220kV有架空地线的送电线路,其大跨越中央的耐雷水平不宜低于()。
10(6)kV架空线路跨越不通航河流且在最大弛度时,导线至水面的距离不应小于()m。
导线或架空地线各相间的弧垂应力求一致,当满足上述弧垂允许偏差允许偏差标准时,各相间弧垂的相对偏差最大值不应超过下列规定:跨越通航河流的大跨越档弧垂最大允许偏差为()。
110—500KV线路,跨越通航河流大跨越档的相间弧垂最大允许偏差应为()mm。
66~110kV输电线路,在跨越通航河流时,导线或避雷线至5年一遇洪水位的最小垂直距离为()m。
架空送电线路架设于大高差、大跨越以及其他特殊地形地带,导地线弧垂大于塔高时,其观测档的弧垂应采用()进行观测。
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架空线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条导线应只有一个接头()
导地线跨越铁路、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通航河道以及人口密集地区等,可以有接头()
跨越通航河流时,大跨越的相间弧垂允许偏差为()mm。
220kV线路跨越通航河流最高水位最高船桅杆顶距离不得小于()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