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输电线路,在跨越电气化铁路时,导线或避雷线至轨顶的最小垂直距离为()m。
750kV输电线路,在跨越电气化铁路时,导线或避雷线至轨顶的最小垂直距离为()m。
送电线跨越通航河流时,导线避雷线()有接头。
送电线路跨越Ⅰ、Ⅱ级通航河流时,导线、地线()有接头。
在输配电线路施工中,每根导线在每个档距内只准有一个接头,但在跨越公路、河流、铁路、重要建筑物、电力线和通信线等处,要求导线和避雷线有()个接头。
66~110kV输电线路,在跨越公路时,导线或避雷线至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为()m。
750kV输电线路,在跨越通航河流时,导线或避雷线至5年一遇洪水位的最小垂直距离为()m。
66~110kV输电线路,在跨越电气化铁路时,导线或避雷线至轨顶的最小垂直距离为()m。
通信线路跨越不通航的河流时,最低导线距最高洪水位最小的距离为()米。
220KV线路跨越通航河流最高水位最高船桅杆顶的距离不得小于()米。
330kV输电线路,在跨越公路时,导线或避雷线至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为()m。
对于直线型重要交叉跨越塔,包括跨越110kV及以上线路、铁路和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一、二级通航河流等,应采用()结构,且宜采用()。
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的架空线路铝线截面积不得小于()mm2,并不得有接头。
330kV输电线路,在跨越电气化铁路时,导线或避雷线至轨顶的最小垂直距离为()m。
10(6)kV架空线路跨越不通航河流且在最大弛度时,导线至水面的距离不应小于()m。
对于直线型重要交叉跨越塔,包括跨越110千伏及以上线路、铁路、和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一、二级通航河流等,应采用()。
110—500KV线路,跨越通航河流大跨越档的相间弧垂最大允许偏差应为()mm。
66~110kV输电线路,在跨越通航河流时,导线或避雷线至5年一遇洪水位的最小垂直距离为()m。
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的架空线路铝线截面积不得小于()mm²,并不得有接头。
根据《接触网运行检修规程》(铁运【2007】69号)规定,附加导线跨越铁路和一、二级公路以及重要的通航河流时,导线不得有接头。()
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架空线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条导线应只有一个接头()
送电线路导线或避雷线在跨越不得有接头()
导地线跨越铁路、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通航河道以及人口密集地区等,可以有接头()
220kV线路跨越通航河流最高水位最高船桅杆顶距离不得小于()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