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信用证通知行应在收到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书的次日起()通知受益人
如单据不符,应在收到单据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
国内信用证议付行应在收到受益人提供单证的次日起()内通知受益人
办理背对背信用证,子证开证行收到子证项下单据应做到单登记,完成审单同时缮制《背对背信用证换单通知书》,子证申请人在《背对背信用证换单通知书》发出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换单。
专题报告应于风险报告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报送。收到风险报告及专题报告的信用卡部门应在第一时间逐级报告至总行信用卡中心。
开证行收到委托收款行寄交国内信用证相关资料,审查不符时,应于次日起()内向委托收款行发出不符点通知
涉外信用证和国内信用证项下,开证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后如审核认为单证不符,必须在收单日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不符点通知给寄单行。
通知行收到正本国内信用证或修改后,应当()。
国内信用证开证行在收到委托收款行(即通知行或议付行)寄交信用证相关资料次日起()个营业日内,根据相关要求审查单据并决定是否承担付款责任。
开证行应申请人的要求修改信用证,将原信用证中的卸货港由上海改为烟台。修改通知发出后一直未接到受益人接受或拒绝的确认。开证行认为受益人接受了信用证修改。不久议付行交来单据,其他单据都与信用证相符,只是提单中的卸货港仍为上海。开证行应()。
开证行收到通知行查询书的()营业终了前,启动“国内信用证查复4790-E-2”交易发出查复事务信息。
开证行或付款行如发现单据和信用证不符,应在不迟于收到单据的次日起多少个营业日内通知议付行表示拒绝接受单据。
开证行应于收到通知行查询次日起()营业日内,对通知行做出答复或提供其所要求的必要内容
通知行应于收到受益人同意或拒绝修改通知书次日起()营业日内告知开证行,在受益人告知通知行其接受修改或以交单方式表明接受修改之前,原信用证(或含有先前被接受的修改的信用证)条款对受益人仍然有效
转让行应于收到第二受益人单据次日起两个营业日内通知第一受益人换单,第一受益人须在收到转让行换单通知次日起()营业日内且在原信用证交单期和有效期内换单
即期国内信用证,开证行应在收到相符单据次日起()个营业日内付款
国内信用证开证行收到通知行发来的受益人拒绝修改的通知,国内信用证视为未做修改,开证行应于收到通知次日起()个营业日内告知开证申请人
通知行应于收到受益人同意或拒绝修改通知书次日起()个营业日内告知开证行,在受益人告知通知行其接受修改或以交单方式表明接受修改之前,原信用证(或含有先前被接受的修改的信用证)条款对受益人仍然有效
国内信用证项下,通知行可自行决定是否通知。通知行同意通知的,应于收到信用证次日起()个营业日内通知受益人;拒绝通知的,应于收到信用证次日起()个营业日内告知开证行
转让行应于收到第二受益人单据次日起()个营业日内通知第一受益人换单,第一受益人须在收到转让行换单通知次日起()个营业日内且在原信用证交单期和有效期内换单
国内信用证项下,开证行应在收到交单行寄交的单据及交单面函或受益人直接递交的单据的次日起()个营业日内及时审查单据,核对是否为相符交单,并决定是否承担付款责任
开证行应在收到进口信用证项下到单次日起至多个银行工作日内对外承付或拒付()
8、如一银行被要求通知信用证或修改但其决定不予通知,则应毫不延误地告知自其处收到信用证、修改或通知的银行。 ()
2、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600》规定,若银行发现单证不符拒收单据时,应在收到单据次日起()个工作日内,通知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