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则》规定,客票票据使用前必须(),无误后开封使用。
《铁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则》规定,客票票据使用前必须(),无误后开封使用。(客值高)
《关于转发铁道部铁路旅客使用银行卡购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上铁客发[2011]52号)规定,扣款成功,POS凭条打出,因客票系统故障(如瞬间断电),导致部分车票未制出时,售票员需()。
《关于转发铁道部铁路旅客使用银行卡购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上铁客发[2011]52号)规定,旅客办理车票始发改签或退票时,应持(),到车站安装有POS机的始发改签或退票窗口(银行卡办理窗口)办理,售票员根据票面标识的收单行进行处理。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太铁安监〔2018〕458号)文件规定的机务系统安全“红线”控制内容有()条。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布<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电话订票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7〕458号)规定,全国所有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取票机和铁路客票代售点均可办理电话订票取票业务()
《铁路互联网售票应急处置试行办法》第7条,车站发现无法正常在售票窗口办理电子客票的业务,或大量旅客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无法正常进、出站检票时,应立即向铁路局客运处汇报,铁路局通知客票总体组,同时立即组织铁路局客票维护部门进行故障排查()
《关于转发铁道部铁路旅客使用银行卡购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上铁客发[2011]52号)规定,旅客在自动售票机用银行卡支付成功,制出的车票票面不清时,可持票到改签窗口,售票员通过客票系统提供的“始发改签”换票功能给旅客办理换票手续,票面打印“始发改签”字样。()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电子客票实施细则(暂行)》(上铁客〔2020〕180号)规定,旅客通过12306网站购买铁路电子客票后,可通过网站自行打印或下载“()”,也可在车站()或自动售票机打印。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应急预案》(上铁客〔2017〕492号)规定:上海地区高峰时段中断运行1小时以上,造成经济损失及社会不良影响属于Ⅲ级应急响应。()
《关于转发铁道部铁路旅客使用银行卡购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上铁客发[2011]52号)规定,旅客用银行卡购买的车票办理始发改签时,发生票面不清或误签的,可以作废,重新办理始发改签手续。()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布的通知》(上铁客〔2017〕458号)规定,电话订票系统订票取票时应凭()到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取票机或铁路客票代售点办理取票业务。
《铁路客票安全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操作员身份卡第一次使用时须()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电子客票实施细则(暂行)》(上铁客〔2020〕180号)规定,在12306网站注册且通过手机APP成功完成人脸身份核验的旅客,也可通过12306网站办理其他人使用电子支付方式通过()为其购买的电子客票改签、退票手续。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电子客票实施细则(暂行)》(上铁客〔2020〕180号)规定,旅客凭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12306网站(含铁路12306手机APP)或实行铁路电子客票的车站和铁路客票销售代理点购买铁路电子客票。()
《上海铁路局铁路电子支付应急处置实施细则(试行)》(上铁收发〔2012〕111号)规定:车站、铁路客服中心、客票系统、银行等发现电子支付故障,应立即向路局客运、收入稽查处报告。()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电子客票实施细则(暂行)》(上铁客〔2020〕180号)规定,铁路电子客票是以()形式体现的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凭证。
《关于转发铁道部铁路旅客使用银行卡购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上铁客发[2011]52号)规定,发生车票误购误售,进行废票作业时,售票员需根据客票系统提示将票款退还至旅客银行卡账户,也可以现金支付返还。()
《铁路互联网售票应急处置试行办法》,在铁路电子客票应急换票处置中,车站售票业务正常时,售票员应使用(),办理旅客换票业务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重新公布《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应急预案》的通知(上铁客〔2018〕363号)规定:查询电子客票信息异常或失败时,客运人员参照客票系统提供的到站电子客票信息,输入旅客身份证件号码和订单号或,同时为旅客开具“出站应急凭证”()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应急预案》(上铁客〔2017〕492号)规定:车站客票系统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时,车站自行处理()后仍不能恢复的,站段应立即向集团公司客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铁路客票安全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其它车站客票业务中断或性能严重下降而不能确认原因时,经主管部门同意,可将该区域客票安全系统暂时旁路()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上铁客〔2018〕355号)规定:得到列车晚点信息后,车站要立即与集团公司客票管理所联系,合理控制相关列车剩余票额,做好旅客工作()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布<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站车客运信息无线交互系统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7〕433号)规定,遇有列车晚点,车站如需继续发售晚点列车车票的,可在客票系统中执行“晚点”调度命令,客票系统按来发送列车席位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