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增值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在我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
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者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者劳务放弃免税权。
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扣减货物退回或服务中止当期的销项税额或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应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时,必须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向购买方,包括消费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时向购买方或接受劳务方开具的发票,称为(),它是计算和缴纳增值税的依据。
某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销售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额为200万元;向消费者个人销售商品35.1万元,则其应税销售额为()。
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申报纳税。
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劳务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放弃免税后,( )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先开具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实际收到款项的当天。( )
增值税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这些单位和个人范围可以是()。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先开具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实际收到款项的当天。
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纳税人应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不得变更的时限是()
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的设备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软件设计的计算机设备、读写打印器具设备、工具软件、软件平台和测试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