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营改增的相关政策规定,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是()。
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江苏省目前适用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应税服务销售额()。
在我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应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时,必须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这里的个人是指()。
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时向购买方或接受劳务方开具的发票,称为(),它是计算和缴纳增值税的依据。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有()。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可以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零税率后,()内不得再申请适用零税率。
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有()。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放弃免税后,( )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根据营改增相关政策规定,下列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中,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有( )。
增值税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这些单位和个人范围可以是()。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增值税的义务人有( )。
依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有
接受应税劳务或应税行为,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将进项税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
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向营业税应税劳务发生地地方税务局提供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出具的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营业税应税劳务发生地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持有的证明按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或应税行为,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将进项税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增值税具有起征点的规定,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
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不适用增值税零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