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尺零点高程指水尺的零刻度线相对于某一基面的()。
水尺的零刻度线相对于某一()的高程即为水尺零点高程。
水文测站在进行水准点校测时,当新测高程与原应用高程之差()允许限差时,应通过重复测量等办法,判定被校测的水准点是否变动,并确定水准点的新高程。
水文测站在进行水准点校测时,当新测高程与原应用高程之差小于或等于允许限差时,仍采用()的高程。
比降水尺当新测高程与原用水尺零点高程相差小于等于()mm时,其水尺零点高程仍沿用原高程。
()等于瞬时水位数值与水尺零点高程的代数差,有正负号。
水位的数值是由水尺的读数()水尺零点高程而得。
某站在校核P6时,新测高程与原用水尺零点高程相差5mm,其水尺零点高程()采用新测高程。
水尺零点高程测量采用单面水准尺时,()。
对水尺零点高程应定期进行()。
在水尺运用过程中应定期对水尺零点高程进行()。
接(校)测水尺时,不能在水尺上直接测读直立式水尺零点时,可测读()的高程,然后推算水尺零点高程。
水文测站在进行水准点校测时,当新测高程与原采用高程之差()允许限差时,仍采用原测定的高程。
瞬时水位数值为水尺读数与水尺零点高程的()。
水尺零点高程指()相对于某一基面的高程。
水位=水尺零点高程+水尺读数,水尺零点高程是全国统一的。
某站P9水尺经测量发现水尺零点高程发生变动,现使用新测水尺零点高程,水尺编号为()。
水尺零点高程的测量就是经过测量确定()的高程。
水尺零点高程测量均应采用()测量。
某站基本水尺断面兼作比降上断面,在校核水尺时,当新测高程与原用水尺零点高程相差不超过本次测量的允许不符值,或虽超过允许不符值,当()mm时其水尺零点高程仍沿用原高程。
水尺零点高程校核,往返的各测点高程均由()高程开始推算。
利用水尺观测水位,水位=水尺读数+水尺零点高程。()
水文测站在进行水准点校测时,当新测高程与原采用高程之差超过允许限差时,应通过高程自校系统、附近高程固定点联测的测量结果,确定水准点的新高程()
校测水尺零点高程时,当校测前后高程相差不超过本次测量的允许不符值,或虽超过允许不符值,但对一般水尺小于、等于()对比降水尺小于、等于()时,可采用校测前高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