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能确定水尺零点高程突变的原因和日期时,进行水位订正应()。
水尺的零刻度线相对于某一()的高程即为水尺零点高程。
当遇特大洪水或洪水漫滩、漫堤时,可在断面附近另选适当地点设置()水尺,或在()水面的一个固定点向下观测水位,其零点高程待水位退下后再进行测量。
瞬时水位数值用某一基面以上m数表示,为水尺读数与()的代数和。
一般水尺当新测高程与原用水尺零点高程相差小于等于()mm时,其水尺零点高程仍沿用原高程。
比降水尺当新测高程与原用水尺零点高程相差小于等于()mm时,其水尺零点高程仍沿用原高程。
()等于瞬时水位数值与水尺零点高程的代数差,有正负号。
某站在校核P6时,新测高程与原用水尺零点高程相差5mm,其水尺零点高程()采用新测高程。
当水尺零点高程发生大于()cm的变动时,应查明变动原因及时间,并应对有关的水位记录进行改正。
观测水位时在水尺板上读得水面与水尺板交接的刻度数(水尺读数)并立即记载,水尺读数加上该()得水位数值。
水尺零点高程测量在每仪器站要求同一双面水准尺黑、红面读数差不大于()。
在水尺运用过程中应定期对水尺零点高程进行()。
在水尺水位涨落换读观测中,当两支相邻水尺比测的水位差超过()cm时,应查明原因或校测水尺零点高程。
接(校)测水尺时,不能在水尺上直接测读直立式水尺零点时,可测读()的高程,然后推算水尺零点高程。
水尺零点高程测量在每仪器站要求()黑、红面读数所测高差之差不大于5mm。
某水尺零点高程为21.326,水尺读数为0.32m,则水位21.006m。
瞬时水位数值为水尺读数与水尺零点高程的()。
水位=水尺零点高程+水尺读数,水尺零点高程是全国统一的。
水面在水尺上的读数加上水尺()高程即为当时的水位值。
某站P9水尺经测量发现水尺零点高程发生变动,现使用新测水尺零点高程,水尺编号为()。
水尺零点高程测量在每仪器站要求()黑、红面读数差不大于3mm。
某站基本水尺断面兼作比降上断面,在校核水尺时,当新测高程与原用水尺零点高程相差不超过本次测量的允许不符值,或虽超过允许不符值,当()mm时其水尺零点高程仍沿用原高程。
利用水尺观测水位,水位=水尺读数+水尺零点高程。()
瞬时水位为水尺读数h与水尺零点高程Z0的即Z=Z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