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企业工艺装置区、液化烃储罐区应设()消防车道。
石油化工企业工艺装置区、液化烃储罐区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大型石油化工企业的工艺装置区、罐区等,应设独立的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压力宜为()。
石油化工企业液化烃罐区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的用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各类油罐区,可燃气体及助燃气体罐区,液化石油气站动火属于特殊用火。
经批准可以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的车辆,必须带好可靠的()。
固定动火区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距离不应小于()米。
大型石油化工企业的工艺装置区、罐区等,应设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
石油化工企业厂内甲类工艺装置距明火及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为()m。
固定动火区距可燃易燃物质的设备、贮罐、仓库、堆场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防火规范的防火间距要求,距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最好在()m以上。
固定动火区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距离不应小于()m。
固定动火区必须符合,无可燃气管道和设备,并且周围距易燃易爆设备、管道()米以上。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罐区泡沫站与可燃液体罐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固定动火区距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储油罐、仓库、堆场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防火规定的防火()要求。
【情景描述:】 某大型石油化工生产企业,原油加工能力1000万m3/年。厂区外设有原油储罐区,在厂区内设有成品油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区,油品通过输油管道、铁路及公路运输,并将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储存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厂区内外设置了环形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消火栓给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为了预防火灾的发生,确保消防安全,企业采取了下列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安环部为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该企业厂内和厂外储油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厂内所有甲乙类生产装置或厂房、变(配)电站、易燃可燃材料仓库等均被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立了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配置了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建立健全了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以及保障消防安全的逐级岗位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并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单位对进厂的每一个员工均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设立了企业专职消防队,并在各个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成立了义务消防队,制定了灭火预案,适时开展消防演习和演练;对开展消防工作有功或有过的人员及时予以奖惩。
依据《江苏省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试行)》,固定动火区应开展一次风险评估()
依据《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规定,洁净室(区)排风介质有剧毒、易燃及易爆气体时,必须设置()
大型石油化工企业的工艺装置区、罐区等、应设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罐区泡沫站应布置在罐组防火堤外的非防爆区,与可燃液体罐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m。
固定动火区域距离易燃易爆装置(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等,不应小于30米()
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必须佩戴()
固定动火区域距易燃、易爆的厂房等不应小于15米。()
某大型石油化工企业,设有甲类厂房及工艺装置生产区、液化烃罐组区、可燃液体罐组区、全厂性高架火炬等。该企业选址及总平面布置的下列设计方案中,正确的是()
凡在甲、乙类生产厂房、生产装置区、储罐区、库房等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规定的防火间距内的动火,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