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动火区与周围易燃易爆设备管道的距离应在()m以上。
在易燃易爆车间、装置(设备)、管道及其周围动火,称为()。
需要在可燃气体设备或管道内动火作业时,一般规定易燃易爆气体中氧含量小于()%。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固定动火区周围()米以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
凡盛有或盛过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应()后,方可动火作业。
炼厂设备动火,易燃易爆气体必须置换到()%。
甲、乙类生产厂房内的空气,因含有易燃易爆气体,其通风设备和送风设备()。
焊割动火前可用()将设备内的易燃易爆物质全部置换出来,分析合格经批准后方可在设备外部动火。
在一些有易燃易爆介质的生产现场或设备内部检修时,需对()取样分析,办理动火作业证。
在易燃、易爆的生产设备管道上动火时,应编制()。
固定动火区距可燃易燃物质的设备、贮罐、仓库、堆场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防火规范的防火间距要求,距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最好在()m以上。
固定动火区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距离不应小于()m。
固定动火区与周围易燃易爆设备管道的距离应在于()m以上
固定动火区必须符合,无可燃气管道和设备,并且周围距易燃易爆设备、管道()米以上。
在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和管道上动火时,要进行()和()等工作,并应事前制定安全措施。
()就是把需要动火的设备和其他易燃易爆的物质及设备隔离开。
石油及化工企业设立固定动火区必须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
管廊上有输油、液化气、瓦斯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线、设备,按一级动火管理。()
固定动火区距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储油罐、仓库、堆场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防火规定的防火()要求。
在油气、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和油气容器、管线、设备、或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使用焊、割等工具,能()作业,称为石油工业动火。
为防止动火设备、管道或动火周围的易燃易爆物质的浓度发生变化,动火前分析取样与动火时间间隔不得超过()分钟
固定动火区域距离易燃易爆装置(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等,不应小于30米()
固定动火区域距易燃、易爆的厂房等不应小于15米。()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规定:易燃、易爆、有毒及还原性介质充装单位在储罐区应当设置人体静电释放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