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淹没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自接到火灾信号至开始喷放泡沫的延时不宜超过()。
高倍数泡沫局部应用系统淹没或覆盖A类火灾保护对象最高点的厚度不应小于()m。
当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用于扑救A类和8类火灾时,其泡沫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
采用局部应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扑救A类和B类火灾时,泡沫液和水的连续供应时间应超过()min。
当用于扑救A类和B类火灾时,局部应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泡沫液和水的连续供应时间应超过12min。()
A类火灾单独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时,淹没体积的保持时间应大于()min;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合使用时,淹没体积的保持时间应大于()min。
当移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与全淹没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或局部应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配合使用时,泡沫液和水的储备量上增加()。
在全淹没系统中,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合使用时,淹没体积的保持时间应当大于()min。
采用全淹没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扑救A类火灾时,泡沫液和水的连续供应时间应超过()min。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合使用时,淹没体积的保持时间应大于30min。()
全淹没式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当扑救固体火灾时,其泡沫淹没深度应高于最高保护对象高度的()。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要求泡沫淹没深度的确定应符合:当用于扑救A类火灾时,泡沫淹没深度不应小于最高保护对象高度的()倍,且应高于最高保护对象最高点以上0.6m
全淹没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对于A类火灾场所,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当符合()规定。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用于扑救A类火灾时,泡沫淹没深度不应小于最高保护对象高度的()倍,且应高于最高保护对象最高点以上()m。
采用全淹没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扑救B类火灾时,泡沫液和水的连续供应时间应超过()min。
全淹没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发生器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全淹没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是由()高倍数泡沫发生装置将高倍数泡沫喷放导封闭或被围挡的防护区内,并在规定时间内达到一定泡沫淹没深度的灭火系统。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主要是通过密集状态的大量高倍数泡沫封闭火灾区域,以淹没和覆盖的共同作用阻断新空气的流入,达到窒息灭火。
当用于扑救A类火灾时,高倍数泡沫淹没深度不应小于最高保护对象高度的(),且应高于最高保护对象最高点以上0.6m。
全淹没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自接到火灾信号至开始喷放泡沬的延时不宜超过()
全淹没式髙倍数泡沬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式髙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自接到火灾信号至开始喷放泡沫的延时不宜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