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1年2月15日,甲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取得收入(含增值税)6.18万元,该企业应缴纳增值税税额为()元。
某生产企业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1年10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销售边角料,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8万元;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5.2万元(原值为4万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4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销售边角废料,取得含税收入82400元;销售2010年购入的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72100元;销售2009年进口的生产设备一台,取得含税收入120000元。假设企业当月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以下关于企业上述业务的增值税处理,正确的是()
某从事商品零售的小规模纳税人,2011年9月份销售商品取得含税收入10300元,当月该企业应纳的增值税是()元。
某生产企业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51000元,原值为14100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为()元。
某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3年7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销售边角废料,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收入800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52000元(小汽车的原值为11000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元。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3月对资产盘点过程中不需要的部分资产进行处理:销售已使用4年的机器设备,取得收人9200元(原值为85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交消费税的机动车1辆,取得收人64000元(原值为59000元);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库存未用的钢材取得收入35000元,该企业上述经济业务应缴纳增值税为()元。(以上收入均为含税收入)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3月对资产盘点过程中不需要的部分资产进行处理:销售已使用4年的机器设备,取得收入9200元(原值为85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交消费税的机动车1辆,取得收入64000元(原值为59000元);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库存未使用的钢材取得收入35000元。该企业上述经济业务应纳增值税为()元。(以上收入均为含税收入)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3月将资产盘点过程中不用的部分资产进行处理:销售已经使用2年的机器设备,取得收入9200元;销售给小规模商业企业库存积压货物,取得收入20000元。对该企业上述业务增值税的正确处理包括()。
某生产企业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1年9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销售边角废料,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收入8万元;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5.2万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某商业零售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2年6月,该企业销售商品收入(含增值税)61800元。则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元。
某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4年2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销售边角废料,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收入600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汽车l辆,小汽车原值为130000元,销售后取得含税收入3600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为()元。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3月对资产盘点过程中不需用的部分资产进行处理:销售已使用4年的机器设备,取得收入9200元(原值为85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交消费税的机动车1辆,取得收入64000元(原值为59000元);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库存未使用的钢材取得收入35000元。该企业上述经济业务应纳增值税为()元。(以上收入均为含税收入)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10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销售边角废料,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收入4.5万元;销售两年前购入并使用过的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7.8万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4年10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销售边角废料,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收入4.5万元;销售两年前购入并使用过的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6.8万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某生产企业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8年6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销售边角废料,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收入8万元;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5.2万元(原值为4万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3月对资产盘点过程中不需要的部分资产进行处理:销售已使用4年的机器设备,取得收入9 200元(原值为8 5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交消费税的机动车1辆,取得收入64 000元(原值为59 000元);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库存未用的钢材取得收入35 000元,该企业上述经济业务应缴纳增值税为()元。(以上收入均为含税收入)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把资产盘点过程中不需要用的部分资产进行如下处理:销售2008年购入的机器设备,取得收入9200元(原值为10000元),未放弃相关减税优惠;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库存未使用的钢材一批,取得收入3500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为()元。(以上收入均为含税收入)
某生产企业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0年6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销售边角废料,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收入30000元;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98000元(原值为12000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为()元。
某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产品,提供2011年3月的会计资料如下: (1)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A产品5000件,每件不含税价格为300元,按合同规定本月应收总价款的50%。但由于对方企业资金紧张,企业尚未收到货款。 (2)销售A产品1000件给小规模纳税人,每件不含税价格为300元,同时收取包装费800元,单独记账核算的包装物押金200元,合同规定包装物退回期限三个月。 (3)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A产品100件,旧货物折价200元。 (4)企业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00000元,税款为34000元。材料未验收入库。 (5)为购进上述原材料发生运杂费支出2000元,取得的运杂费发票上注明运费金额1600元,装卸费200元,保险费200元。款项已支付。 (6)对上述购进的原材料验收入库时发现部分原材料被盗,被盗部分价值3000元(已含增值税),经查实属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该企业当月应税销售额包括()。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5月把资产盘点过程中不需要用的部分资产进行如下处理:销售已经使用13年的机器设备,取得收入9270元,未放弃相关减税优惠;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库存未使用的钢材一批,取得收入3500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为()元。(以上收入均为含税收入)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7月将资产盘点过程中不需要的部分资产进行处理:销售已经使用10年的机器设备,取得收入9200元;销售给小规模商业企业库存积压货物,取得收入20000元。对该企业上述业务增值税的处理包括()。
某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5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销售边角废料,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收入800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52000元(小汽车原值为11000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元。
某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4年2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销售边角废料,取得不含税收入600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汽车1辆,小汽车原值为130000元,销售后取得含税收入3600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