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AIS中船舶静态信息的正确和最新,任何时候只要需要,值班驾驶员都应检查这些数据。一般要求至少()。
我国《海洋营运船舶明火作业安全技术要求》规定,进行明火作业前,为确保安全,对危险区域的开敞甲板,必须考察从作业点向首尾延伸()m,以船舶宽度为界,向上2m,向下至平台或甲板的柱形空间。
船舶需进行明火作业时,其危险区域的开敞甲板,从作业点向首尾延伸()米,以船舶宽度为界,向下至平台或甲板,向上的柱形空间作业环境考查区域.
船舶两舷相应于该船所在的季节及其所在地带或区域的载重线的下边缘,不论在船舶出海时,在航行中,或者在到达时,都不应被水浸没。()
我国《海洋营运船舶明火作业安全技术要求》规定,进行明火作业前,为确保安全,对危险区域的开敞甲板,必须考查从作业点向首尾延伸15m,以船舶宽度为界,向上()m,向下至平台或甲板的柱形空间。
企业应标明可能影响船舶航行安全的工作区域,并制定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影响船舶航行安全的工作区域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用红色或黄色标识,()等。
每艘船舶都应按规定编制应变部署表,除驾驶台、机舱等工作区域须张贴应变部署表外,餐厅和生活区走廊不须张贴。
我国《海洋营运船舶明火作业安全技术要求》规定,进行明火作业前,为确保安全,对不属于危险区域的开敞甲板,必须考查以作业点为中心,10m为半径,向上()m,向下至平台或甲板的柱形空间。
我国《海洋营运船舶明火作业安全技术要求》规定,进行明火作业前,为确保安全,对不属于危险区域的开敞甲板,必须考查以作业点为中心,()m为半径,向上2m,向下至平台或甲板的柱形空间。
船舶需进行明火作业时,其危险区域的开敞甲板,从作业点向首尾延伸10米,以船舶宽度为界,向下至平台或甲板,向上的柱形空间为作业环境考查区域.
船舶需进行明火作业时,其危险区域的开敞甲板,从作业点向首尾延伸,以船舶宽度为界,向下至平台或甲板,向上()米的柱形空间为作业环境考查区域.
监控甲板区域和船舶周围区域及确保随时可进行保安通讯是()时的防范措施。
《73/78防污公约》规定,船舶在特殊区域内排放时,其过滤系统的停止装置应确保()时能自动停止排放。
根据我国国内船舶保安规则,在航船舶,发现可能影响所在区域船舶保安的任何信息,应当立即向()报告。
变电站自行调度设备或管辖区域工作,应有明确的运行值班负责人的许可指令。
在判定航行值班的组成是否足以保证能连续保持正规了望时,船长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Ⅰ、能见度,天气情况和海况 Ⅱ、船舶航行区域内的通航密度 Ⅲ、发生在船舶航行区域内的其他活动 Ⅳ、当航行在分道通航制水域或其他定线制水域或其附近时必要的注意
数据库服务器放置于服务器区域,任何对这些数据库服务器的物理访问均应受到控制,数据库服务器所在的服务器区域网络边界应部署防火墙或其它逻辑隔离设施,同时确保宿主操作系统的安全。
我国《海洋营运船舶明火作业安全技术要求》规定,进行明火作业前,为确保安全,对下列()区域,必须考查从作业点向首尾延伸15m,以船舶宽度为界,向上2m,向下至平台或甲板的柱形空间。
我国《海洋营运船舶明火作业安全技术要求》规定,进行明火作业前,为确保安全,对下列()区域,必须考查以作业点为中心,10m为半径,向上2m,向下至平台或甲板的柱形空间。
依据《工作票实施规范(发电、变电部分)》(Q/CSG1205005—2016)第5.10.11条规定:动火区域所在单位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填写除对应工作票相应安全措施外,动火区域所在单位需要补充或等安全的措施()
评标专家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常驻地发生较大变动的,应主动申请退出原地?点对应的区域库或应急库,并重新申请加入新地点对应的区域库或应急库。()
携卡人员出/入井时刻、出/入重点区域时刻、出/入限制区域时刻、进入识别区域时刻、出/入巷道分支时刻及方向、超员、超时、工作异常、卡号、姓名、身份证号、年龄、职务或工种、所在区队班组、主要工作地点等记录应保存()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下列哪些是港内值班驾驶员的职责①防止船舶污染水域,不得在系泊区域内排放污油水和垃圾;②在船上进行明火作业及修理工作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③主机试车前,应确认推进器附近无障碍;④有他船系靠本船或前后泊位时,应在现场守望
建筑布局应分为辅助区域和工作区域。辅助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值班室、办公室、休息 室、卫生间等。工作区域包括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含独立的敷料制备或包装间)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