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烃、可燃液体泵室内布置时,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自燃点的可燃液体泵房的门窗与液化烃泵房的门窗的距离不应小于()m。
同一个油罐组内油罐总容量,固定顶油罐组及固定顶油罐和浮顶、内浮顶油罐的混合罐组不应大于()m3。
石油化工企业液化烃罐组距相邻工厂(围墙)的防火间距为()m。
石油化工企业液化烃罐组或可燃液体罐组,()毗邻布置在高于工艺装置、全厂性重要设施或人员密集场所的阶梯上。
罐组防火堤及隔堤应采用()建造,堤身应能承受所容纳液体的静压,且不应泄漏。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液体固定顶储罐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m3。
航煤加氢装置每年产出航煤()万吨,根据该项目总工艺流程及产品方案其中有()万吨用于在柴油组分罐组调合柴油,()万吨作为产品装车出厂。
事故状态下可燃液体、有毒液体、罐组污染排水和污染消防水通过雨水管道系统转输至全厂事故水池。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液体浮顶、内浮顶储罐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m3。
某市一石油化工企业,根据该企业的生产流程及各组成部分的生产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检查企业的功能分区、集中布置的建筑和装置等总平面布置。其中将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罐组、装卸区或全厂性污水处理场等设施,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
罐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建造,堤身应能承受所容纳液体的静压,且不应泄漏。
室外变、配电装置距堆场、可燃液体储罐和甲、乙类厂房库房不应小于()m;距其他建筑物不应小于()m;距液化石油气罐不应小于()m;石油化工装置的变、配电室还应布置在装置的一侧,并位于爆炸危险区范围以外。
石油库设计规范中规定,储罐区泡沫站应布置在罐组防火堤外的非防爆去,与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石油化工企业液化烃罐组距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的防火间距为2倍塔杆高度。()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液体储罐罐组的总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企业区域规划中,应将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罐组、装卸区或全厂性污水处理场等设施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全年()。
同一个油罐组内油罐总容量,固定顶油罐组及固定顶油罐和浮顶、内浮顶油罐的混合罐组不应大于()m3。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液体固定顶储罐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m<sup>3</sup>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2018版):厂区内甲醇储罐为内浮顶罐,该罐组的专用泵在布置时距甲醇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米()
可燃液体地上固定顶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m3
石化企业生产区的液化烃罐组与相邻工厂(围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米()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罐区泡沫站应布置在罐组防火堤外的非防爆区,与可燃液体罐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m。
某大型石油化工企业,设有甲类厂房及工艺装置生产区、液化烃罐组区、可燃液体罐组区、全厂性高架火炬等。该企业选址及总平面布置的下列设计方案中,正确的是()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罐区泡沫站应布置在罐组防火堤外的(),与可燃液体罐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