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催告程序的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未在法院做出除权判决前申报权利的,可以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
甲公司遗失一张可背书转让的汇票。该公司会计未经领导同意便以个人名义向票据支付地的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申请公示催告,该中级人民法院经公示催告,无人申报权利。后该法院组成合议庭未经甲公司申请便依职权直接作出除权判决,宣告该汇票无效。该公示催告程序在哪些地方违反法定程序?()
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声称本公司一张面额5万元的可以背书转让的汇票遗失。法院当即审查并决定受理,发出公告。公告申报权利期间,无人申报。法院根据某公司的申请,作出了除权判决并进行了公告。问:在公示催告程序中,法院应当怎样公告?
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声称本公司一张面额5万元的可以背书转让的汇票遗失。法院当即审查并决定受理,发出公告。公告申报权利期间,无人申报。法院根据某公司的申请,作出了除权判决并进行了公告。问:某公司应向哪一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其含义包括:宣告票据无效进而排除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对该票据享有权利;通过在指定期间内无人申报权利的事实;推定票据权利归申请人所有。
甲是某支票的持有人,不慎将该票据丢失。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公示催告。公告期满且无利害关系人申报债权,则张某可以在届满次日起( )内,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
某甲将一张银行汇票不慎在洗衣服时毁损,于是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受理后立即发布了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鉴于申请人的汇票是毁损而不是丢失,所以人民法院将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期同定为30日,并于受理后的3日以后向银行发出止付通知。公告期满不到1个月,人民法院由公示催告阶段的独任审判员独任审理,作出除权判决,从而终结公示催告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票据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为正当理由不能在除权判决之前向法院及时申报权利的,自一定期限内,可以向作出除权判决的法院起诉,请求撤销除权判决。该期限是( )。
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声称本公司一张面额5万元的可以背书转让的汇票遗失。法院当即审查并决定受理,发出公告。公告申报权利期间,无人申报。法院根据某公司的申请,作出了除权判决并进行了公告。问:本案中出现何种情形,将使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示催告期间,以公示催告的票据()。因此而接受该票据的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以后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以前取得该票据的除外
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声称本公司一张面额5万元的可以背书转让的汇票遗失。法院当即审查并决定受理,发出公告。公告申报权利期间,无人申报。法院根据某公司的申请,作出了除权判决并进行了公告。问:从本案中能否看出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有哪些特征?
白某的汇票丢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受理后即通知支付人A银行停止支付,并发出公示催告公告。公告期满无人申报,经白某申请,法院组成合议庭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6个月后,魏某主张自己对该汇票享有票据权利。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小张取得一张四通有限公司开出的可背书转让汇票,该票据承兑行是上海长宁区工商银行。小张到青岛出差时不慎将该汇票丢失,立即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经审查后发出催告,公告期为70天。到第80天,仍无人申报权利,该法院于是判决除去原票据上的权利,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有:()
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声称本公司一张面额5万元的可以背书转让的汇票遗失。法院当即审查并决定受理,发出公告。公告申报权利期间,无人申报。法院根据某公司的申请,作出了除权判决并进行了公告。问:有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法院申报权利的,可采取何种?
甲公司自乙公司背书取得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后得知该票据已经被A公司申请公示催告,但是因甲公司所在地发生特大地震,导致甲公司无法及时申报权利。根据规定,甲公司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除权判决公告之日起()内,向作出除权判决的法院起诉,请求撤销除权判决。
票据丧失,当进行公示催告时,法院自公告之日起()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法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
甲的一张支票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公告期满后无人申报权利,甲申请法院作出了除权判决。后乙主张对该票据享有票据权利,只是因为去非洲考察期间染上疟疾后长期住院治疗而没能在判决前向法院申报权利。乙准备采取的哪些对策没有法律依据?
()是指人民法院做出的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其含义包括:宣告票据无效进而排除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对该票据享有权利;通过在指定期间内无人申报权利的事实;推定票据权利归申请人所有。
甲是某支票的持有人,不慎将该票据丢失。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公示催告。公告期满且无利害关系人申报债权,则张某可以在届满次日起( )内,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
刘某是某支票的持有人,不慎将该票据丢失。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公示催告。公告期满且无利害关系人申报债权,则刘某可以在届满次日起()内,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
票据法》规定的失票救济方式中,以下()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失票人的申请,以公告的方式告知并催促利害关系人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如不申报权利,人民法院作出宣告票据无效判决的程序。
甲的汇票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公告期满后无人申报权利,甲申请法院作出了除权判决。后乙主张对该票据享有票据权利,只是因为客观原因而没能在判决前向法院申报权利。对此,以下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公示催告是指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权利失效,而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制度。()
公示催告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的,应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