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接近救助艇、筏或过往船舶时,应采取自由泳迅速获救。()
救助方对遇险的船舶和其他财产的救助,()。
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在确定救助人的救助报酬时,需考虑的获救财产价值中不包括()。
在未根据救助人的要求对获救的船舶或者其他财产提供满意的担保以前,()。
根据中国人保的船舶战争、罢工险的承保范围,对于()造成的被保险船舶的损失、碰撞责任、共同海损和救助或施救费用,保险人不予以承保。
根据LOF2000,在对救助结果不再有任何希望时,()有合理的终止救助权,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对方。Ⅰ.救助人;Ⅱ.被救船舶所有人;Ⅲ.被救助的船舶承租人;Ⅳ.被救助财产的所有人。
根据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当船舶或其他财产已被送到()后,如救助方提出合理的移交要求,船舶所有人或其他财产所有人负有接受此种移交的义务。
根据《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规定,当处于危险中的船舶或其他财产的所有人或船长,合理地要求其他救助人参加救助作业时,原救助人应接受这种请求。如果发现这种要求是不合理时()。
海难救助是指当船舶、货物及其他海上财产遭遇()时,由()对其进行救助,使之全部或部分脱离危险,并由此产生救助报酬的行为。
我国海商法上的海难救助适用于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对遇险的船舶和其他财产进行的救助。以下属于此处"财产"的是()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安全,为尽量减少损失而有意的、合理采取的措施而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下列不可能被列入“共同海损”的项目是()。
我国海商法规定,救助报酬不得超过船舶和其他财产的()。
()是指救助方在与被救助方无救助合同的情况下,对遭遇海上危险的船舶或其他财产自愿主动地进行救助,并根据“无效果,无报酬”原则请求救助报酬的一种救助方式。
根据海难救助有关法律,报酬金额由获救财产所有人()。
在国内外司法实践中,通常是以救助作业结束时当时当地的获救财产的(),作为确定获救财产价值的标准。
根据我国海商法,船长在不严重危及本船和船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有义务()。 Ⅰ.尽力救助海上人命; Ⅱ.尽力救助海上财产; Ⅲ.对于相碰的船舶尽力施救; Ⅳ.对于相碰船上的人员尽力施救。
在考虑救助人的报酬时,考虑的因素有()。①获救财产的价值;②救助方的救助成效;③危险的性质和程度;④救助方提供救助服务的及时性;⑤救助方在减少污染方面的技能
以下关于留置权表述正确的有:()A.对于获救满90日的船舶,如果被救助方不支 付救助款项也不提供满意的担保,救助方有权留置该 船舶B.被拖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拖航费和其他合理费 用的,承拖方对被拖物有留置权C.在海上定期租船合同中,承租人未向出租人支 付租金,出租人对船上属于承租人的货物有留置权D.应当向承运人支付运费而没有支付且没有提 供适当担保的,承运人有权在合理的限度内留置其 货物
3、救助报酬金额可以适当超过获救财产的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