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行政程序适用的范围为标准,行政程序可分为内部行政程序与外部行政程序,内部行政程序包括()等。
以规范程度和效力登记为标准,可以将抽象行政行为划分为行政立法活动和其他抽象行政行为两类。关于该分类的说法,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以行政指导的功能差异为标准,可将行政指导分为()、()、()。
按照行政行为适用与效力作用对象的范围可将行政行为分为()。
以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以行政指导的功能差异为标准,可将行政命令分为()、()、()。
“对象是否特定、是否可以反复适用”是区分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标准。
行政行为以行为的对象不同为标准可以划分为()
行政行为以针对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以分为()
以行政监督的主体为标准。可将行政监督分为()。
以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
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和();根据行政行为实施的对象及适用力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和();依据行政行为的实施是否须由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标准,将行政行为分为()和()
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对行政法进行分类,可分为()和()。
以行政程序适用的范围为标准,可将行政程序分为()。
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对行政法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和()。
以行政许可的目的形式为标准,可将行政许可分为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
以行政指导的对象是否具体为标准,可将行政指导分为()、()。
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来划分,行政法可以分为()。
以行政行为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行政行为可以分为()。
以行政知道的功能差异为标准,可将行政命令分为()、()、()。
以行刑效力作用对象的存在形态为标准,可将行刑效益划分为()。
以行政法所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来划分的,可以分为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
以行政强制行为所指向的对象为标准,可分为()。
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可将行政法划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