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行政程序所涉及的行为的性质为标准,行政程序可分为()。
以()为标准,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按《海关法》规定的权力内容和行使权力的对象,海关行政强制行为可以分为财物强制等多项强制,如()。
以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以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为标准,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分为()
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可分为()。
行政行为以行为的对象不同为标准可以划分为()
课程形态指的是课程的存在和表现形式。以学习经验的性质或者学生心理发展的指向为标准,课程形态可分为()。
行政行为以其启动是否需要行政相对人先行申请为标准可分为()
行政行为以针对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以分为()
以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
以行政机关是否可以主动作出行政行为为标准,行政行为分为()。
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和();根据行政行为实施的对象及适用力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和();依据行政行为的实施是否须由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标准,将行政行为分为()和()
以行政组织中同一层级各个行政部门所隶属领导的不同为标准分类,行政组织体制可分为()
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对行政法进行分类,可分为()和()。
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对行政法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和()。
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
以行政指导的对象是否具体为标准,可将行政指导分为()、()。
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来划分,行政法可以分为()。
以行为的方式和状态为标准,行政违法可分为()。
以行政机关是否可以主动作出行政行为为标准,行政行为分为( )
以行政行为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行政行为可以分为()。
以行政行为的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范围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以行政法所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来划分的,可以分为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