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2月1日甲向乙借款5万元,约定3个月内还,为了担保其债权甲将房屋一栋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到期后甲未还款,乙碍于情面一直没有索要。到2001年7月乙由于经济紧张要求甲还款,甲拒绝,现乙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偿还债务、实现其抵押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甲企业于2013年1月4日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张某作为甲企业的债权人,同时是甲企业的债务人,欲将债权和债务抵销,于是向管理人申请。则下列债务申请抵销不会被驳回的是()。
张老汉在北京郊区盖了10间房屋,与老伴、儿子、儿媳共同生活,产权人是张老汉自己。后来因修高速公路拆迁,张老汉得到100万元的补偿款。他用这100万元的补偿款购买了三套房子,让家人继续居住,但是产权人依然是张老汉。后来儿媳妇因与公公婆婆不合,突然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公婆婆,要求公婆给自己25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共同共有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
我行发放贷款时设定期间为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最高额为1000万元的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2007年10月10日,我行发放100万元贷款;2007年12月5日,我行发放200万元贷款;2008年1月5日,借款企业因其他债务被起诉,法院查封了抵押在我行的房地产。2008年3月5日,我行又发放了300万元贷款。我行的600万元贷款,企业均未按时归还。我行依法诉讼并主张抵押物优先受偿权,请问我行依法可以优先受偿的债权金额为:()
某公司拖欠多项到期债务无力清偿,被人民法院受理其破产申请后,下列选项不用申报债权的是()
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为了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债权银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张某和李某夫妻在车祸中双亡,留下12岁的儿子张章和价值50万元的遗产。张某和李某的亲戚朋友争相充当张章的监护人,因此发生争议。张某的姐姐直接起诉至法院,法院应当()。
北方建筑公司承揽了某住宅小区的施工项目,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被30位农民工告上了法庭。此案应到()所在地法院起诉。
张老汉在北京郊区盖了10间房屋,与老伴、儿子、儿媳共同生活,产权人是张老汉自己。后来因修高速公路拆迁,张老汉得到100万元的补偿款。他用这100万元的补偿款购买了三套房子,让家人继续居住,但是产权人依然是张老汉。后来儿媳妇因与公公婆婆不合,突然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公婆婆,要求公婆给自己25万元的拆迁补偿款。该案例体现的是()关系。
刘律师、张律师和赵律师合伙开办了环中律师事务所,由于业务少,房子租金高,累积债务十万元,将办公设施抵债后仍有四万元的债务。假如债权人因找不到刘律师和张律师,向法院起诉请求赵律师偿还四万元,法院应否支持?
张老汉在北京郊区盖了10间房屋,与老伴、儿子、儿媳共同生活,产权人是张老汉自己。后来因修高速公路拆迁,张老汉得到100万元的补偿款。他用这100万元的补偿款购买了三套房子,让家人继续居住,但是产权人依然是张老汉。后来儿媳妇因与公公婆婆不合,突然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公婆婆,要求公婆给自己25万元的拆迁补偿款。该案例中,这三套房屋的产权人应该是()。
2009年6月25日,债权人甲公司申请债务人乙公司破产,7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乙公司的破产案件,同时指定丙会计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丙会计师事务所拟派出注册会计师张某等负责相关工作。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以界定为张某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有()。
张某于2013年3月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同年5月,该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该企业应于同年8月支付给甲公司货款15万元,后该企业一直未支付该款项。2016年1月,该企业因故解散。2017年4月,甲公司起诉张某,要求张某偿还上述15万元债务。对甲公司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可予以支持。
张老汉在北京郊区盖了10间房屋,与老伴、儿子、儿媳共同生活,产权人是张老汉自己。后来因修高速公路拆迁,张老汉得到100万元的补偿款。他用这100万元的补偿款购买了三套房子,让家人继续居住,但是产权人依然是张老汉。后来儿媳妇因与公公婆婆不合,突然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公婆婆,要求公婆给自己25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假如张老汉一家是住房特困户,那么拆迁后的房款的所有权属于()。
甲企业于2014年1月4日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张某作为甲企业的债权人,同时是甲企业的债务人,欲将债权和债务抵销,于是向管理人申请。则下列债务申请抵销不会被驳回的是()。
第163题:张某与李某进城打工已满3年。现张某欲对拖欠其借款3万元的李某提起返还借款诉讼, 下列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2009年6月25日,债权人甲公司申请债务人乙公司破产,7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乙公司的破产案件,同时指定丙会计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丙会计师事务所拟派出注册会计师张某等负责相关工作。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以界定为张某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有()。
甲公司对外负债200万元,另有50万元的货款未予追回(欠款人为丁公司)。1999年3月,甲公司经全体股东同意分立为乙、丙两个公司,由乙承受原甲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并办理变更登记与公告。同年4月,乙丙签订一协议,约定原由甲公司对丁公司的50万元债权由丙享有。同年5月,丙向法院起诉丁,要求归还50万元货款。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2018年12月1日,张某欠郭某的货款到期;2018年12月3日,张某为逃避债务放弃对刘某的到期债权;2019年2月1日,郭某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2019年3月16日,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张某的行为。根据债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放弃对刘某到期债权的行为,自()失去法律约束力
2007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某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发现以下事实: (1)甲公司欠A企业100万元的货款。2006年6月1日,应债权人A企业的要求,甲公司以自己100万元的设备设定抵押。 (2)2006年12月1日,甲公司主动放弃对B企业200万元的债权。 (3)2007年4月1日,甲公司已经不能清偿数个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并且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甲公司仍向债权人C企业清偿了300万元的货款。 (4)2006年3月1日,甲公司为逃避债务在D企业隐匿了120万元的财产,被管理人发现。 (5)甲公司一直拖欠E企业250万元的货款。2007年6月20日,E企业得知甲公司已经申请破产的事实后,迅速与甲公司签订了200万元的买卖合同。甲公司发货后,E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6)甲公司的股东F企业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缴纳出资,对其出资不足的60万元,管理人要求F企业补足时,F企业以超过了出资期限为由表示拒绝。 (7)2003年4月1日,甲公司的董事王某将甲公司20万元的财产据为己有,被管理人发现。 要求: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 问题:
甲厂是一国有企业,由于决策严重失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几家债权人诉至法院。由于扭亏无望,甲厂意识到破产的结局难以避免,在2002年年初的一次厂务会上作出决定:(1)考虑到与其有长期限业务合作关系的乙厂利益,提前偿还其未到期的债务;(2)对拖欠企业职工的两个月工资给予一次性补发;(3)将长期未给职工报销的医疗费给予全部报销(4)为补发工资和报销医疗费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2002年4月18日,甲厂被另一到期得不到清偿的债权人丙厂申请破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于4月24日决定受理该项破产申请。本破产案件的诉讼程序()。
2009年6月25日,债权人甲公司申请债务人乙公司破产,7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乙公司的破产案件,同时指定丙会计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丙会计师事务所拟派出注册会计师张某等负责相关工作。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以界定为张某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有()。
盛达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而被某毛纺厂申请破产清算,2007年7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据悉:①甲商业银行是最大债权人,其债权为1000万元,以盛达公司的一栋办公楼抵押担保,甲商业银行在该破产案件受理前已经起诉但人民法院尚未判决;②乙公司债权500万元,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已经起诉并胜诉但尚未申请执行;③丙公司债权400万元,但尚未到期;④丁公司主张债权 300万元,因盛达公司对该项债权有异议,丁公司已经起诉,尚未判决确权。另外,盛达公司还欠职工工资200万元;欠税款100万元。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管理人在清理盛达公司财产时发现在以下财产中,应列入债务人财产的有()。
乙拖欠甲的债务到期无能力偿还,丙欠乙的货款已到期,但乙未作任何表示。甲向法院起诉丙,要求其向自己清偿债款。甲行使的权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