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汽车四灯制前照灯时,装于外侧的一对应为远光单光束灯;装于内侧的一对应为远、近光双光束灯。
在检验前照灯近光光束照射位置时,前照灯照射在距离()的屏幕上时,机动车(乘用车、拖拉机运输机组除外)应为()(H为前照灯基准中心高度)。
新车注册登记检验时,机动车制动系防抱制动装置的指示灯(自检功能)属于建议维护项。
检验前照灯远光照射位置时,对于能单独调整远光光束的前照灯,前照灯照射在距离10m的屏幕上时,要求在屏幕光束中心离地高度,对乘用车为0.85H~0.95H(但不得低于前照灯近光光束明暗截止线转角或中点的高度),对其他机动车为0.8H~0.95H;机动车(装用一只前照灯的机动车除外)前照灯远光光束水平位置要求,左灯向左偏应小于等于170mm,向右偏应小于等于350mm,右灯向左或向右偏均应小于等于350mm。
遇到对方来车使用远光灯行驶时,可连续变换远.近光灯示意。如果示意后,来车仍未关闭远光灯,为了行驶安全,应将车辆及时停在道路右边,关闭前照灯,改用(),待其通过后再继续行驶。
前照灯由远光变为近光时,所有远光应能同时熄灭。
在检验前照灯远光光束及远光单光束灯照射位置时,前照灯照射在距离10m的屏幕上时,要求在屏幕光束中心离地高度,对乘用车以外的其它机动车为()
新车注册登记检验时,客车内部的灭火器、安全出口标识、安全手锤、安全门属于否决项。
在检验前照灯近光光束照射位置时,前照灯照射在距离10m的屏幕上时,乘用车前照灯近光光束明暗截止线转角或中点的高度应为()(H为前照灯基准中心高度)。
在检验前照灯远光光束及远光单光束灯照射位置时,前照灯照射在距离10m的屏幕上时,要求在屏幕光束中心离地高度,对乘用车为()
新车注册登记检验时,机动车底盘件的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不属于否决项。
前照灯设置远、近光变换装置,并且当远光变为近光时,所有远光应能同时熄灭。
四灯制前照灯并排安装时,装于外侧的一对应为近光灯,装于内侧的一对应为远光单光束灯。()
在新车注册检验时,对装用一只前照灯的机动车,记录前照灯()。对装用两只或两只以上前照灯的机动车,还应记录近光()(或中点)偏移值,对远光光束能单独调整的前照灯,则还应记录远光()偏移值。
在新车注册登记检验车身外观时,被检车保险杠属于否决项。
在检验前照灯远光光束及远光单光束灯照射位置时,前照灯照射在距离()的屏幕上时,要求在屏幕光束中心离地高度,对乘用车为()。
新车注册登记检验时,检验发动机时,漏水、漏油、漏气,水温、油压属于否决项。
装有前照灯的机动车,当远光变近光时,所有远光应能同时熄灭。
检验前照灯远光光束及远光单光束灯照射位置时,在距离屏幕10m处,要求在屏幕上光束中心离地高度,对乘用车为0.6H~0.7H。()
机动车在检验前照灯的近光光束照射位置时,前照灯在距离屏幕10m处,光束明暗截止线转角或中点的高度应为()H(H为前照灯基准中心高度),其水平方向位置向左向右偏均不得超过()mm。
前照灯采用远光和近光的双丝灯泡,在会车时通过切换远光、近光实现防眩目。()
行车时,当看不清前方100m处物体时,应开启前照灯。车速在30km/h以内,可使用近光灯,灯光应照出30m以外;车速超过30km/h时,应使用远光灯,灯光应照出100m以外。()
前照灯远、近光能够独立调整的载货汽车,在进行前照灯检验时,需要检验远光发光强度和远近光束垂直偏移。()
小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前照灯远光发光强度检测不合格,但经确认确实属于前照灯检测仪与车辆前照灯技术不匹配,经授权签字人确认后免于检验,并记录在检验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