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动火焊接检修设备时,应办理动火证。动火前应撤除或遮盖焊接点下方和周围的可燃物品和设备,以防焊接飞散出的熔渣点燃可燃物。()
在容器或管道带压不置换动火时,动火点周围的可燃气体含量(体积分数)应小于()。
凡盛有或盛过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检测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采用间接置换法时,应取样检测混合气体中燃气或氧的含量,经连续()(每次间隔约5min)测定均符合要求时,方可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或动火点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检测,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检测可燃气体,其浓度应小于其与空气混合爆炸下限()(LEL)。针对天然气应小于5‰(LEL)。
易燃易爆、高粉尘场所实施动火作业前,应根据作业区域或动火点内部介质进行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粉尘等浓度检测工作,达到许可作业浓度才能进行动火作业。
凡盛有或盛过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的()等生产、储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检测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施工单位(部门)在危险区域热工作业前,应在不同的地点检测可燃性气体含量,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以下时,才能动火作业。
动火点周围的可燃气体含量应小于()。
在动火焊接检修设备是,应办理动火证。动火前应撤除或遮盖焊接点下方和周围可燃物品和设备,以防焊接飞散出的熔渣点燃可燃物。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m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在容器或管道带压不置换动火时,动火点周围的可燃气体含量应小于()
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
在进入有限空间内部动火作业前,应进行有限空间气体分析,除了可燃物含量分析还需要分析。()
工业动火作业在动火前,气体检测的要求是检测作业区域可燃气体浓度,保证距离动火点30米内无液态烃泄露,半径15米内无其他可燃物泄露。()
工业动火作业在动火前,气体检测的要求是还需检测有毒气体含量,并做好防中毒措施。()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应排放(),在动火点()m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对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当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动火期间,距动火点()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凡盛有或盛过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应检测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凡处于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动火点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
依据《华电集团发电企业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规定》(2013)版,氨气系统动火检修,应保证系统内部和动火区域的氨气体积分数最高含量不超过__;油系统动火检修,应保证系统内部和动火区域的油气含量不超过0.2%()
动火作业期间距动火点()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15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10m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的动火作业,待作业开始后应当检测氧含量、易燃易爆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合格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生产装置区、油气装卸作业区和罐区、加油(气)站等爆炸危险区,连接临时电源、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和非防爆工具不属于动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