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应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重新动火。
一、二级动火工作在当天动火前应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合格方可重新动火。()
需要在可燃气体设备或管道内动火作业时,一般规定易燃易爆气体中氧含量小于()%。
动火分析合格标准按以下原则确定: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时,可燃气体含量小于等于()%时,动火分析为合格。
化工企业的动火标准是:可燃物爆炸下限小于()的动火地点可燃物浓度应小于()为合格;爆炸下限大于()的则现场可燃物含量小于()为合格。
在动火焊接检修设备时,应办理动火证。动火前应撤除或遮盖焊接点下方和周围的可燃物品和设备,以防焊接飞散出的熔渣点燃可燃物。()
在容器或管道带压不置换动火时,动火点周围的可燃气体含量(体积分数)应小于()。
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或动火点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检测,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检测可燃气体,其浓度应小于其与空气混合爆炸下限()(LEL)。针对天然气应小于5‰(LEL)。
动火分析合格标准按以下原则确定: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大于等于1%时,可燃气体含量小于等于()%时,动火分析为合格。
系统动火作业要求可燃物含量小于多少?
置换补焊时,焊工进入置换后的容器管道内动火操作前,可燃物含量(体积分数)应小于0.5%,含氧量(体积分数)应大于()。
动火分析合格标准按以下原则确定: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10%、大于等于4%时,可燃气体含量小于等于()%时,动火分析为合格。
动火分析合格标准按以下原则确定: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等于1%时,可燃气体含量控制在爆炸下限的()%,动火分析为合格。
在动火焊接检修设备是,应办理动火证。动火前应撤除或遮盖焊接点下方和周围可燃物品和设备,以防焊接飞散出的熔渣点燃可燃物。
罐内动火作业除了罐内空气的可燃物含量符合动火规定外,氧含量应在()的范围。
在室内设备充装气体时,周围环境相对湿度应小于或等于,同时必须开启通风系统,并避免气体泄漏到工作区,工作区空气中六氟化硫气体含量不得超过1000PPM()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m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在容器或管道带压不置换动火时,动火点周围的可燃气体含量应小于()
爆炸下限小于或等于()%的易燃易爆气体含量应小于2%,方可动火
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应排放(),在动火点()m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对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当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动火期间,距动火点()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一、二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应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物体的可燃气体含量,合格方可重新动火。()
动火作业前要分析检测油气罐区动火点周围可燃气体含量,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要对储罐内可燃、有毒气体和氧含量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