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险装置、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白拆除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必须经()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信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公共场所消防设施不得损坏、挪用、拆除或者停用。
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3-2013变电站),脚手架上不应固定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不得悬挂起重设备或与模板支架连接。不得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规定,因检维修需要拆除的安全设备设施可以随意拆除。
安全设施一经投入生产和使用,不得擅自闲置或拆除。
安全设备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根据《消防法》第21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设施、器材,
分包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险装置、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65533;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对登高作业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的拆除,实行严格的内部审批制度,不得随意拆除。
《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管理办法》规定,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无故停用。因检修拆除的,使用部门应先落实临时安全措施,检修结束后应及时复原;凡因故停用或拆除的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
任何人不得随意调整、挪动、遮挡或拆除营业场所视频监控设施、设备,因装修改造等需调整、挪动或拆除视频监控设施、设备,须经分行()同意并登记备案
任何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禁止无故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丢失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等消防器材或设施()
安全设施不得无故停用、改造、更新、挪作它用或拆除()
个人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遮挡消火栓的,处处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