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2014年12月委托长江公司(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低于受托方计税基础)。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2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万元(不含增值税),长江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3万元,该批应税消费品已经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假定甲、乙公司均适用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10%,则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时,其入账成本为()万元。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成本包括()。
甲企业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1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企业根据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4万元和增值税0.68万元,另支付消费税16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收回该批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存货的日常核算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法,但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应当按实际成本反映存货的价值
甲企业发出实际成本为1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半成品,收回后直接销售(最终销售的价格与受托方确定的计税价格一致)。甲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乙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纲税人,甲企业根据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4万元和增值税0.68万元,另支付消费税16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收回该批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当月发出委托加工材料10万元,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超支差)。企业支付的费用1000元(按7%扣除率计算)支付加工费(不含增值税)5000元(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委托方代扣缴消费税12000元,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销售,则该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实际支付的银行存款分别为()元
A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产品(属于应税消费品,且为非金银首饰)。A企业发生的下列各项支出中,一定会增加收回委托加工材料实际成本的有()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产品(属于应税消费品,且为非金银首饰)。企业发生的下列各项支出中,一定会增加收回委托加工材料实际成本的有(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本月发出一批A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成产品。A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非金银首饰),该应税物资在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甲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8万元,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9万元和增值税1.53万元,另支付运杂费2万元。则甲公司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入账价值为()。
委托外单位加工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
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采用成本法核算股权投资,通常是以借款人投资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其账面价值只有在被投资企业发放清算性股利或股票长时间大幅度贬值的情况下才做调整。
"委托加工材料"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的是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但尚未加工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
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当月发出委托加工材料10万元,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超支差)。企业支付的费用1000元(按7%扣除率计算)支付加工费(不含增值税)5000元(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委托方代扣缴消费税12000元,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销售,则该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实际支付的银行存款分别为()元。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产品(属于应税消费品,且为非金银首饰)。企业发生的下列各项支出中,一定会增加收回委托加工材料实际成本的有()。
甲企业发出实际成本为28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半成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企业根据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8万元和增值税1.36万元,另支付消费税32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收回该批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按实际成本核算时,企业发出存货可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
22、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其实际成本包括()
甲企业发出实际成本为1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企业根据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4万元和增值税0.68万元,另支付消费税16万元。假定小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收回该批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甲企业发出实际成本为1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半成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企业根据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4万元和增值税0.68万元,另支付消费税16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收回该批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
甲公司和黄河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2014年12月委托黄河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10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20万元(不含增值税),黄河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0万元,该批应税消费品已经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则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时,其入账成本为()万元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产品(属于应税消费品,且为非金银首饰)。企业发生的下列各项支出中,一定会增加收回委托加工材料实际成本的有()
委托加工物资账户借方登记发给外单位加工的商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发出商品的
发出存货成本按实际成本核算时,采用( )计算的发出存货实际成本接近本期进货成本
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原材料,平时收到原材料时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领用或发出原材料时应按计划成本贷记“原材料”科目。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应将交纳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