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部门要经常监视既有设备,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工处理,确认对既有设备无影响后,方可继续施工。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发生损坏时,设备维修单位应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设备正常使用。
在施工中,各施工相关单位必须严格履行()的职责。施工单位发现设备异常时必须立即停工处理,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电动道岔发生故障时,在得到工务部门线路设备正常使用的销记,根据电务部门登记的()组织行车。
设备管理单位对设备故障试验、检查后已恢复正常使用的,在《行车设备检查记录簿》销记内容为:()
查明占用丢失报警原因为施工作业时轨道电路红光带或闪红光带等造成,现场电务人员在确认()正常后,应及时销记,注明报警原因,恢复设备正常使用。
综合维修终端用于无人车站电务、工务、电力、桥隧等部门在施工、维修和抢险等情况下,现场人员和调度中心的联系,以及设备日常维护、天窗修、施工以及故障处理方面的登销记手续的办理。
未设驻站联络员的调度集中区段,在调度所登记的设备故障处理完毕后在相关()销记。
当应急处理任务的对象出现软、硬件致命故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通过启用备用设备、重建系统等方法使用系统恢复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业务工作造成的影响。
各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均须在()内登销记,不得另行造册。
配电所内、电力远动设备故障应急处理程序()。①根据武汉客专电力调度提供(或车间上报)的有关故障信息②段水电调度利用段内复视终端确认并分析有关故障信息③按报告制度进行报告,通知负责设备维修的相关车间安排人员处理(同时通知相关客专车间配合)④处理完毕,向武汉客专电力调度汇报,恢复设备运行。
遇施工开通后有行车限制条件时,施工主体单位应在销记内容内注明行车限制条件;施工开通前,由设备管理单位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登记行车限制条件,待行车限制条件处理完毕,恢复正常使用后销记。()
工务段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设备故障处理完毕后,负责故障设备的进一步检查、处理,尽快恢复设备正常()
因运输组织需要取消施工(维修)作业,如已办理登记时,由办理销记,并经车站行车人员签认
动态检车员、值班员当班中要随时注意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发现不正常时要仔细判断、处理,属于设备故障的要立即向室内动态检测()汇报,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尽快恢复,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抢修作业时,故障、事故处理完毕,()将施工区域出清、设备及行车条件恢复情况报告给OCC对口专业调度(DCC生产调度)。
施工作业完毕,但未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时,驻调度所(驻站)联络员应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在设备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后,及时销记。
电动道岔发生故障时,在工务部门线路设备正常使用的销记和电务部门登记的停用内容、影响范围、行车限制条件后,方可办理非正常接发列车。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未设信号工区且无信号人员驻站的车站,因道岔夹异物不能转换到位,经工务人员现场处置道岔恢复正常,并销记“××工务设备正常,故障原因为夹异物”时,车站即可恢复正常使用()
因电子运统-46系统故障或停电而中途终止电子运统-46登销记时,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由施工主体单位或设备管理单位点击取消按钮,填记“因电子运统-46故障或停电取消本次登销记()
指定时间段内的综合维修作业,在综合维修作业完毕销记后,列车调度员不再发布综合维修作业结束恢复行车的命令。()
区间设备发生故障,如本站已登记时,设备管理单位应在销记栏内销记“×××(专业)设备正常,故障区段非本工区管辖,通知管辖工区处理”()
对设备故障、障碍及按照处理时限要求处理完毕的重大、紧急缺陷,且处理后恢复至正常状态的,需进行动态状态评价()
铁路防护栅栏外的电力设备发生故障后,在确保行车及设备安全的情况下,经铁路局供电调度批准,可以在天窗点外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宜在天窗点内恢复正常运行方式()
车站值班员(调车区长)发现系统故障或者接到(1)报告STP设备故障的报告后,须及时通知电务人员,电务人员判断如影响现场作业或者系统防护功能失效应及时办理设备(2)手续,并向(3)报告,电务段及时组织处理,故障处理完毕,电务人员须及时办理销记手续,(4)(调车区长)确认并通知(9)恢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