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司出纳人员在签发支票的时候,将收款人和金额两项内容授权业务人员补记,出票日期为2012年7月1日。业务人员向南方公司采购产品,填入收款人名称和采购金额80000元,并将票据交付给南方公司。南方公司同年7月5日将支票背书转让给西方公司,并将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为7月20日。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题目。关于支票,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坚持()的记账原则,按支票的账号、金额、日期、号码录入电脑,严防串户。
支票的金额、签发日期和收款人名称如有错误,可稍加改动并加盖出票人预留的银行印鉴。()
在办理无卡存款交易时,应由存款人在存款凭条上填写持卡人姓名、卡号、金额、交易日期、存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类型、号码及联系方式。
东方公司出纳人员在签发支票的时候,将收款人和金额两项内容授权业务人员补记,出票日期为2012年7月1日。业务人员向南方公司采购产品,填入收款人名称和采购金额80000元,并将票据交付给南方公司。南方公司同年7月5日将支票背书转让给西方公司,并将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为7月20日。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题目。业务人员将支票交付给南方公司,填写金额时()。
柜员收到客户提交的现金支票,审查凭证是否合法、有效,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若有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题。A公司出纳人员在签发支票的时候,将收款人和金额两项内容授权业务人员补记,出票日期为2012年7月1日。业务人员向B公司采购产品,填入收款人名称和采购金额80000元,并将票据交付给B公司。B公司同年7月5日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并将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为7月20日。 业务人员将支票交付给B公司,填写金额时符合规定的有( )。
银行出售支票,每个账户(),业务量大的可以适当放宽,并在每张支票上加盖银行名和存款人账号。
某客户想查询自己的手机银行各注册账户的转入款项来账信息,包括转账时间、付款人姓名、账号和转账金额等,他应该选择的功能是()
东方公司出纳人员在签发支票的时候,将收款人和金额两项内容授权业务人员补记,出票日期为2012年7月1日。业务人员向南方公司采购产品,填入收款人名称和采购金额80000元,并将票据交付给南方公司。南方公司同年7月5日将支票背书转让给西方公司,并将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为7月20日。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题目。授权补记的收款人和金额()。
存款人签发空头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除了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罚款外,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支付支票金额一定比例的赔偿金,该比例为()
甲盗窃乙的一张空白支票后,补记收款人的姓名和100万元的金额后,甲从某银行提走现金100万元,对于甲的行为定性错误的是()。
汇入汇款主要审核以下内容:金额和币别;起息日期;收款人名称和账号。如发现账号和户名不符或有其他疑问,可以采取直接退回的方式处理。
支付密码是指存款人将支付凭证上的要素(账号、签发日期、凭证种类、凭证号码、金额等),通过支付密码器加密计算,得出的一组密码数字。支付密码由()填写到支付凭证上用于对支付行为的确认。
各种凭证不得随意涂改、挖补。除了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大小写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外,其他记载事项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东方公司出纳人员在签发支票的时候,将收款人和金额两项内容授权业务人员补记,出票日期为2012年7月1日。业务人员向南方公司采购产品,填入收款人名称和采购金额80000元,并将票据交付给南方公司。南方公司同年7月5日将支票背书转让给西方公司,并将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为7月20日。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题目。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日期中,持票人西方公司的提示付款时间符合规定的有()。
支票上的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一经填写就不予修改,有任何涂改情况都以无效处理;
填写汇款单时,金额、收款人姓名、入账汇款的账号不得涂改。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为P银行,2016年4月1日,甲公司委派员工张某携带一张公司签发的出票日期为2016年4月1日,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均空白的转账支票赴乙公司洽谈业务,为支付货款,张某在支票上填写金额15万元后交付乙公司。当日,为偿还所欠丙公司劳务费,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未记载背书日期。丙公司持票到P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丙公司拟行使追索权以实现票据权利。A.丙公司提示付款期限为2016年4月2日起10日
电子钱包除了保护银行卡信息(如账号和到期日期)和证明持卡人身份外,还具有()功能。
存款人更换支付密码器账号密钥后,支票出票日期早于(不含)密钥更换日期的,用原密钥签发的支票在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内自动失效()
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为P银行。2016年4月1日,甲公司委派员工张某携带一张公司签发的出票日期为2016年4月1日、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均空白的转帐支票赴乙公司恰谈业务。谈妥业务后,张某在支票上填写金额15万元和乙公司名称后交付乙公司。当日,为偿还所欠丙公司劳务费,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未记载背书日期。丙公司按期持票到P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丙公司拟行使追索权以实
确因行动不便等原因需他人代配药的,门诊医生需要在电子医嘱中除了录入登记日期、病人姓名和疾病诊断外,还需要录入()信息。
2018年5月16日,甲公司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付给同城的乙公司,该支票记载了付款日期,但未记载票面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乙公司收到该支票后,其财务人员对票面金额和收款人名称进行了补记,补记后的票面金额为20万元。乙公司在5月25日向甲公司开户行提示付款,遭到退票。甲公司开户行退票理由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