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连续()年未使用的,经国务院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地使用权。
经国家批准撤销的军事设施,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有关规定由当地()人民政府收回并重新确定使用权。
确实需要另行增加临时用地的,由建设单位向批准工程项目用地的机关提出临时用地的数量和期限的申请,经批准后,同批准工程项目用地的机关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后方可征用。
农用地转用经批准后,由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农用地转用的实施。如果占用耕地,必须履行补充耕地的义务和责任。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中,经批准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由土地所在地的()组织实施。
经批准的实施性施组在实施前,由项目总工负责组织编制人向()进行交底。
经批准的建设用地,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全国民用机场的布局和建设规划,由()制定,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连续()年未使用的,经国务院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建设项目的供地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向()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经批准的建设用地,由()组织实施。
处置方案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经批准的建设用地,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组织实施。
绿色食品开发和管理工作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在全国组织实施的。
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连续()年未使用的,经国务院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法由国务院分批次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调整为()由省级人民政府汇总后一次申报,经国土资源部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后由省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实施方案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批准后实施()
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需要将700亩非耕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时,应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批准。(1亩=0. 0667hm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施征收。
全民所有制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兴办的联营企业所使用的集体土地,由()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按照国家建设用地的批准权限,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A.全民所有制企业 B.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C.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 D.联营企业
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连续()年未使用的,经国务院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