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煤层在开采过程中,如果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并且有可靠的(),由矿总工程帅确定煤层在不同区域的突出危险程度,经煤矿企业总工程师批准后,在确认的()内,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
区域预测结果、区域防突措施、保护效果检验、采掘工作面编制防突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煤矿企业、矿井的()对防突工作负技术责任,组织编制、审批、检查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突出煤矿企业、矿井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检查综合防突措施的()。
()负责煤矿防突措施的现场实施的把关和现场指导、防突措施落实的督促、测定防突参数等工作。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每()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在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一同编制年度、季度、月度防突措施计划,保证()平衡。
区域防突措施由什么人批准?
煤矿企业未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落实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或防突措施不达标,仍然组织生产的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区域预测结果应当由煤矿企业()批准确认。
煤矿企业、矿的总工程师对防治突出工作负(),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检查防治突出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副局、矿长负责落实所()的防突工作。
煤矿企业未按《防突规定》要求落实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或防突措施不达标,仍然组织生产的,责令停产整顿,处()的罚款,提出限期改正的要求,逾期仍不改正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防突工是负责煤矿防突措施现场实施的把关和指导、防突措施落实的督促检查、测定防突参数等工作。
对评估为无突出危险的煤层,所有井巷揭煤作业采取区域或者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至少1次到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在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一同编制年度、季度、月度防突措施计划,保证抽、掘、采平衡()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依据本细则,结合矿井开采条件,制定、实施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非突出煤层区域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的,开拓期间的所有揭煤作业前应当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城郊煤矿2021年行政工作报告指出:2021年,城郊煤矿要突出抓好抽采防突设计审查、打钻抽采措施落实、消突评价、安全监控和揭煤、过构造、异常区域治理等关键环节管理,确保瓦斯治理效果()
防突措施计划及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安排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组织编制,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和煤矿总工程组织审批,分管负责人组织实施。()
负责煤矿防突措施的现场实施的把关和现场指导防突措施落实的督促测定防突参数工作()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应每季度至少 1 次到现场检查 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
若穿层钻孔预抽井巷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进行检验的,如果所有实测的指标值均大于临界值且没有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时,判定区域防突措施有效,否则措施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