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设计应当包括()、采区巷道布置、采煤方法、通风系统、防突设施(设备)、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等内容。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突出煤矿企业、矿井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检查综合防突措施的()。
所有区域防突措施均有煤矿企业()批准。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区域防突措施;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和区域验证。
()负责煤矿防突措施的现场实施的把关和现场指导、防突措施落实的督促、测定防突参数等工作。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每()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
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进行采掘活动。
煤矿企业未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落实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或防突措施不达标,仍然组织生产的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煤矿企业、矿的总工程师对防治突出工作负(),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检查防治突出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副局、矿长负责落实所()的防突工作。
防突工是负责煤矿防突措施现场实施的把关和指导、防突措施落实的督促检查、测定防突参数等工作。
区域性防突措施和局部防突措施分别包括哪些具体措施?
对评估为无突出危险的煤层,所有井巷揭煤作业采取区域或者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到(),()。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至少1次到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区域验证()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依据本细则,结合矿井开采条件,制定、实施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评估为无突出危险的煤层必须采取区域或者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面防突措施、 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
城郊煤矿2021年行政工作报告指出:2021年,城郊煤矿要突出抓好抽采防突设计审查、打钻抽采措施落实、消突评价、安全监控和揭煤、过构造、异常区域治理等关键环节管理,确保瓦斯治理效果()
负责煤矿防突措施的现场实施的把关和现场指导防突措施落实的督促测定防突参数工作()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应每季度至少 1 次到现场检查 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规定:防突专项培训包括防突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突出发生的规律、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以及防突的规章制度等内容。()
突出矿井的防突工作必须坚持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现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