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我国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的主体包括()。
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由商检机构或者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实施检验()。
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经过()的许可,并依法履行工商登记手续后,方可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许可的主体)
商检机构和经国家商检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依法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
国家商检部门和商检机构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
列入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检验目录内的商品,由国家商检部门和商检机构实施检验()。
1989年2月,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它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商检机构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法定检验,办理进出口商品鉴定业务以及监督管理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等基本职责;规定了法定检验的内容、标准,以及质量认证、质量许可、认可国内外检验机构等监管制度,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商检机构和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依法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
根据《关于对出口伊朗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通知》第四条规定,根据上述原则无法确定检验标准的产品,可以采用我国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基本要求(试行)》、贸易合同(信用证)质量条款等作为检验依据。()
国家商检部门对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出口商品根据国家规定实施抽查检验,抽查检验重点是()的进出口商品。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商检法的规定,对实施许可制度和国家规定必须经过认证的进出口商品实行()
国家商检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商检机构对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根据国家规定实施抽查检验。国家商检部门可以公布抽查检验结果或者向有关部门通报抽查检验情况()。
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由国家商检部门()。
国家商检部门和商检机构依法对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可以对其检验的商品抽查检验()。
商检机构对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实施抽查检验。国家商检部门对抽查检验结果和抽查检验情况不得公布和通报()。
我国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的主体包括()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企业实施()管理,对实施许可制度和国家规定必须经过认证的进出口商品实行()管理。
国家商检部门和商检机构依法对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可以对其检验的商品()。
进出口商品检验应当根据()的原则,由国家商检部门制定、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并公布实施。
以下HS编码对应的出口商品,实施出口质量许可管理是的:
国家根据需要,对涉及安全卫生等重要的进出口商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出口质量许可制度。()
检验检疫机构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的内容,包括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是否符合()要求
国家商检部门制定《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原则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