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向客调及上级有关领导报告情况。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因站名相似或口音不同发生误售、误购时,站、车均应不用处理。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规定,线路中断列车停止运行,对中途站返回发站停止旅行的旅客应如何处理?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规定,线路中断列车停止运行,停止运行站应怎样安排被阻的旅客?
站、车间应协调、配合,发生问题应本着以车保站的原则积极处理。()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路稽查执行任务时,列车长、乘警及其他列车工作人员对稽查的工作应予以配合。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线路中断后,停止运行站和被阻列车应在车票背面注明()字样或贴同样内容的小条,加盖站名戳或列车长名章,作为旅客免费返回发站或中途站办理退票或改签的凭证。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规定,站、车发生纠纷时如何处理?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有剩余卧铺时,列车员应及时通报列车长,列车长应在车内组织发售或预报前方站发售。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规定,车站对本站发现或列车移交的遗失物品应如何处理?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对旅客在旅行中发生的困难应千方百计予以解决。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发生旅客人身伤害或急病时,站、车均应尽力救助。列车须向车站移交受伤旅客时,应开具客运记录与车站办理交接。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旅客在发站办理车票改签,计算票价时,在联合票价基础上计算。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站、车发生纠纷,在责任、原则不明时,站、车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开车,造成列车晚点。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线路中断后,旅客要求在发站或一个中途站(返回途中自行下车无效)等候继续旅行,凭原票在通车()日内可恢复旅行。旅客要求恢复旅行时,车站应办理签证手续。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旅客在发站办理车票改签时,应收回原票换发新票,票面打印()字样。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对旅客遗失物品不能判明旅客下车站时,移交列车终点站。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规定,线路中断停止运行站和被阻列车应在车票背面注明“()”字样或贴同样内容的小条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规定,站、车服务设施和引导标志所采用的图形标志,标准没有规定时,自行设计的标志应易于识别并附加汉字或少数民族文字。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承运后交付前发生包装破损、松散时,承运人应及时修整。修整后编制客运记录,详细记载破损原因、状况和整修后状态,并在行李、包裹运输报单的记事栏内注明“××站整修”,加盖站名戳。整修费用列()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线路中断后,停止运行站和被阻列车应在车票背面注明“()返回站”字样或贴同样内容的小条,加盖站名戳或列车长名章,作为旅客免费返回发站或中途站办理退票或改签的凭证。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包车人在中途站、折返站要求停留时,应缴付()。
站、车间应协调、配合,发生问题本着以车保站的原则积极处理()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旅客在发站办理车票改签时,应收回原票换发新票,票面打印“始发改签”字样。计算票价时,在()基础上计算。